*ST鳳凰恢復上市申請獲受理 投資者盼“烏雞變鳳凰”
- 發佈時間:2015-05-13 07:11: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有分析人士指出,*ST鳳凰停牌前股價為2.53元/股,而去年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為4.26元,一旦恢復上市,公司股價很有可能連續暴漲
繼2013年12月26日的最後一次交易,*ST鳳凰在時隔一年的暫停上市後,迎來了恢復上市的契機。
5月12日晚間,*ST鳳凰公告稱,公司于2015年5月11日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司部函〔2015〕第16 號《關於同意受理長航鳳凰股份有限公司恢復上市申請的函》,深交所將在受理公司股票恢復上市申請後的三十個交易日內,作出是否同意其股票恢復上市申請的決定。
*ST鳳凰提醒投資者稱:“若公司股票恢復上市申請未能獲得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核準,公司的股票將被終止上市,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債務重整是扭虧關鍵
*ST鳳凰被暫停上市主要是因為公司2011年、2012年、2013年連續三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為負值,2012年、2013年連續兩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期末凈資産為負值,深圳證券交易所決定公司股票自2014年5月16日起暫停上市。
慶倖的是,暫停上市期間,*ST鳳凰成功實施破産重整,並於2014年實現扭虧。年報顯示,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實現凈利潤43.07億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為1946.56萬元,期末凈資産為1.24億元。
據一位註冊會計師向《證券日報》記者分析,公司之所以能夠扭虧,與公司縮減虧損業務和債務重組有很大關係。
另據*ST鳳凰一季報顯示,公司2014年一季度短期借款為17.78億元,而2013年一季度的短期借款為18.31億元,兩者相差近億元。上述註冊會計師認為,公司應該獲得了部分債務豁免。其表示,“在一季度的報表上,有部分本應該由公司支付的現金,在2013年有所體現,但在2014年卻全部為零。由此可見,公司的重整計劃實施效果顯著”。
對於2014年的扭虧為盈,*ST鳳凰解釋有兩方面原因,“一是通過破産重整和深化改革,公司財務費用、折舊費用和人工成本大幅減少,同時加大生産經營管理,企業盈利能力提升;另外,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14年9月28日裁定公司重整計劃執行完畢,有關債務重整收益已計入三季報凈利潤”。
事實上,*ST鳳凰的債務重整力度很大,經多次調整,2014年3月21日,武漢中院裁定長航鳳凰重整計劃。
據*ST鳳凰管理人初步審查確認的債權金額為46.99億元。職工債權和稅款債權將獲全額清償。普通債權則以債權人為單位,20萬元以下全額現金清償;超過20萬元的債權施以債轉股方式,最終清償比例僅為11.64%。
對此,*ST鳳凰董秘李嘉華當時曾公開向媒體表示,法院裁定重整後,目前所有針對*ST鳳凰的債務訴訟已全部停止,待清償完畢、債務剝離後,公司將恢復融資和造血功能。據報道,由於清償比例只有11.64%,在第一次重組草案表決時,所有銀行都投了反對票;第二次表決時,大部分銀行選擇了同意。
繼債務重整後,無債一身輕的*ST鳳凰一舉扭虧並於2015年4月26日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符合恢復上市條件、申請公司股票恢復上市的議案》。此後,公司于2015年5月6日向深交所提交了恢復上市申請及全部材料。
恢復上市有望
在*ST鳳凰投資者的期盼下,公司終於在2015年5月11日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司部函〔2015〕第16 號《關於同意受理長航鳳凰股份有限公司恢復上市申請的函》。
深交所在恢復上市申請函中表示,“正式受理公司股票恢復上市申請”。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4年修訂)14.2.18條的規定,深交所將在受理公司股票恢復上市申請後的三十個交易日內,作出是否同意其股票恢復上市申請的決定。
深交所表示,在此期間,如要求公司提供補充材料,公司應當在規定期限內提供有關材料。公司提供補充材料的期限累計不得超過三十個交易日。公司補充材料期間不計入深交所作出有關決定的期限內。
在*ST鳳凰投資者收到深交所受理*ST鳳凰恢復上市的消息後,多數投資者對公司恢復上市希望大增。更有投資者已經開始測算公司恢復上市後的股價會上漲多少了。
對此,有分析人士指出,*ST鳳凰停牌前股價為2.53元/股,而去年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為4.26元,一旦恢復上市,公司股價很有可能連續暴漲。
值得注意的是,孟祥龍、周海虹和馬明海三個自然人曾于2014年9月份投鉅資買入*ST鳳凰股票。
據了解,*ST鳳凰曾于2014年9月份進行轉增股份競購,在這次競購中,孟祥龍申購了3628.85萬股*ST鳳凰,而周海虹和馬明海均申購了1814.42萬股*ST鳳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