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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城鎮化推動消費增長

  • 發佈時間:2015-03-25 00:43:21  來源:中國證券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國宏觀經濟學會秘書長 王建

  在當前經濟出現産能過剩的背景下,打開內需的主要選擇不是投資而是消費。2009年以來,用投資開啟內需的結果是帶來更嚴重的過剩,沒有生産的增長,基礎設施投資走不遠。為什麼應用城鎮化來拉動消費,城鎮化又應以什麼方式推動,這些問題都值得思考。

  消費率下降

  我們先看城鄉收入差距是怎樣抑制了消費,主要有三個方面。

  第一,農民務農收入增長緩慢,抑制了農民消費。長期以來,農民家庭收入的主源是農業。農業收入佔農民家庭純收入的比重,新千年之初還佔一半以上,但到2012年已下降到39%。農民來自農業的收入佔比下降,不是由於農業生産停滯,也不是由於農産品價格水準提高過慢,因為自2004年以來,中國農業已出現“11連增”,而新千年以來,農業PPI的年均增長率是同期CPI的3倍和工業PPI的5倍。農民務農收入增長緩慢的主要原因,是農業生産投入增長率顯著超出了産出增長率。2001-2012年,農業現價總産值年均增長率為11.3%,這個水準幾乎追上了同期的現價GDP增長率,但同期農業物耗年均增長率高達12.2%,所以同期農民來自農業的收入年均增長率只有7.9%,是農業物耗的高增長吃掉了務農純收入。如果不是農民外出打工收入支援了農村每人平均收入增長,如果不是2008年起農民工資性收入超過務農收入,就不會有農村居民收入增速超過城市居民收入增速的局面出現。

  第二,農民工在城市打工掙錢卻不在城市消費,直接壓低了消費率。根據2012年國家統計局的家計調查,當年城市居民消費率是68%,而同期農村居民消費率是55%,二者相差13個百分點。典型調查説明,打工農民的消費率只有40%,打工收入主要是帶回農村。那我們就可以算一筆賬:根據統計局數據,目前全國有2.7億農民工,他們的平均工資在月薪3000元左右,而他們在城市的消費率是40%,則每年農民工從城市轉移到農村的現金收入總額應在5.8萬億元左右。再按農村居民消費率55%計算,應該有2.6萬億元形成了儲蓄。但是因為2.7億打工農民基本不在農村消費,因此由農民打工收入所形成的儲蓄總金額在3.5萬億元,應該不算高估。

  2007-2013年,中國的儲蓄率也即資本形成率從41.6%升至47.8%,儲蓄率的上升速度比2001-2007年加快了14%,正是從2008年開始,農民工的打工收入增速開始加快,並從2013年開始,首次成為農村居民收入第一大來源。恐怕很少有人把近年來國民儲蓄率的加速增長,與農民打工收入增速提升聯繫起來看,但我認為這二者的聯繫不僅存在,而且明顯。我們可以再算一筆賬:農民打工收入轉化成總儲蓄的這3.5萬億元,佔了2013年國內總支出的6個百分點,正是2008年以來儲蓄率上升的百分點幅度,而若是加在消費上,則2013年的居民消費率就可以從36%回升至42%,是2003年的居民消費率水準。

  新千年以來,消費率從2000年的62.3%掉到2013年的49.8%,其間政府消費率只下降2.3個百分點,主要是由於居民消費率從46.6%掉到36.2%,下降10個多百分點。如果是因為農民的儲蓄行為壓低了6個百分點的居民消費率,則城鎮化滯後所導致的消費率下降,就是新千年以來消費率下降的原因之一,另一原因應是産權體制改變所導致的收入分配差距。從這個角度看,由推動城鎮化引起的消費率回升,也只會使總儲蓄率從目前的47.8%下降到41.6%,水準還是較高。實際上,即便今後把體制因素所造成的消費率降低也解決了,儲蓄率仍會在新千年之始35%的水準,這對於一個發展中國家來説已足夠。儲蓄率與消費率應保持合理比例最好,而衡量合理比例的尺度,就是産能可以充分利用,産品沒有積壓剩餘。

  第三,農民社保水準低,收入中就會有一部分轉化成社保儲蓄起來,直接影響了農民消費。

  城鎮化藍圖和政策設想

  首先應評估有多少農民需進城。按照目前的統計,農村戶籍人口有8.9億人,但其中有3000萬人已在城市長期生活,所以可按8.6億人計算,這與衛計委統計的農村“新農合”人口數也是相符的。

  如果按日本每個農業勞動力擁有3.2公頃耕地面積計算,中國有3300萬農業家庭就夠了,如果每個農民家庭有2個勞動力,則未來農村人口在7000萬以下就足夠,相應需要遷入城市的農村人口總量就是8億人。如果到2035年中國人口是15億,則屆時的城鎮化率是95%。在這個水準,無論怎樣衡量中國都已是一個現代化國家了。

  如果農村人口從目前的8.6億減少到不足7000萬,則農村每人平均所擁有的耕地資源將是目前的16倍,如果把目前的農村每人平均務農純收入3000元提升16倍,就是4.8萬元,比去年的城市每人平均收入高出2萬元,不僅可以承擔更高的物耗水準,也再不用到城市打工謀求提高家庭收入。

  目前第一産業仍佔用了2.4億勞動力,如果在推動大規模城鎮化的同時,推動農業機械化與農業家庭規模經營,有3300萬勞動力就夠了,就可以解放出2億農村勞動力,中國就不會再面臨勞動力短缺的問題,城市工資上升壓力相應就可以減緩了。

  如果未來20年有8億農民進城,平均每年就需要安排4000萬農民轉為市民,要求城鎮化率的年均提升速度是5.4%,是目前的5倍。根據有關方面的分析,每個農民轉化為市民,包括居住、社保和城市基礎設施配套,共需25萬元。8億農民進城,20年內總共需要支出200萬億元,分解到每年4000萬人進城,就是10萬億元,相當於去年GDP的15%。我國政府目前負債率還未超30%,提高15個百分點的負債率應該不是難事。此外,如果通過推動城鎮化,把農村人口的消費水準提高到目前城市人口的水準,我國的消費規模將會增加2.5倍,可保9%以上的增長率繼續20年。由於城鎮化滯後嚴重抑制了消費需求,推動城鎮化就是推動消費增長,而給進城農民提供住房和社保,就是直接給農民制度補償。中央政府也應規劃好未來20年8億農民城鎮化過程中的空間分佈,引導城鎮化的合理髮展。

  目前進城打工的農民共有2.7億人,加他們的農村親屬,已有5.5億農村人口應安排進城,按年均4000萬人的速度,也要到2030年之前才能轉移完。可以先根據進城打工時間的長短來確定農民進城的先後次序。

  農民進城要貫徹“二換二”的原則,即農民要用手中的承包田與宅基地,換進城後的社保與廉租權。農民手中的積蓄有限,進城後馬上買不起房,要給他們提供廉租房。“二換二”不是強制性的,而是建立在農民自願基礎上的。不願交出土地的打工農民,在城市一定已經取得了某種社保和居住條件,就應允許他們保留在農村的土地利益,總之這本賬要讓農民自己來算,划算了才會自願“二換二”。實際上“一換一”也可以,即只用宅基地換廉租權,或只用承包田換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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