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廣東省對港澳服務提供者暫時調整有關行政審批和準入特別管理措施
- 發佈時間:2015-03-11 00:56:21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國務院日前印發《關於在廣東省對香港、澳門服務提供者暫時調整有關行政審批和準入特別管理措施的決定》。《決定》明確,除《〈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關於內地在廣東與香港基本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的協議》中保留的限制性措施及電信企業、文化領域公司、金融機構的設立和變更,以及公司以外其他形式的商業存在的設立和變更之外,香港服務提供者在廣東省投資上述《協議》對香港開放的服務貿易領域,對公司設立及變更的合同、章程實施備案管理,暫時停止參照執行有關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的合同、章程審批規定。除《〈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關於內地在廣東與澳門基本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的協議》中保留的限制性措施及電信企業、文化領域公司、金融機構的設立和變更,以及公司以外其他形式的商業存在的設立和變更之外,澳門服務提供者在廣東省投資上述《協議》對澳門開放的服務貿易領域,對公司設立及變更的合同、章程實施備案管理,暫時停止參照執行有關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的合同、章程審批規定。備案後按內地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倪銘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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