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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準則》應重點關注四方面

  • 發佈時間:2015-01-07 01:43:17  來源:中國證券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國證券業協會于2014年12月頒布修訂後的《證券業從業人員執業行為準則》。除一般性規定外,《準則》特別強調禁止內幕交易、操縱市場、利益輸送、資訊誤導、承諾收益等11項禁止性行為。針對投行業務,遵守《準則》應重點關注以下幾方面:

  一是嚴格保守商業秘密,防止敏感資訊不當擴散,杜絕內部交易。證券從業人員在投行業務執業過程中,難免會接觸與上市公司相關的敏感資訊。這些敏感資訊往往對證券從業人員形成巨大的誘惑。因此,遵守《準則》,證券從業人員首先要保守職業道德,拒絕誘惑,不碰紅線。

  二是不編造、傳播虛假資訊,擾亂證券市場。由於是證券從業人員,在普通投資者或客戶看來是專業人士,證券從業人員如編造虛假資訊,往往會被投資者或客戶信服,以訛傳訛,造成虛假資訊傳播,破壞市場的正常運作。

  三是反商業賄賂。作為金融仲介,在投行從業過程中,一線業務人員面臨很多誘惑,特別是某些人為了自身利益,不惜賄賂業務人員。對此,證券從業人員一定不要懷有僥倖心理,而要懷有敬畏之心,堅守職業道德和操守。

  四是不貶損同行。在從業過程中,證券從業人員不能為了在競爭中取勝就採取不道德的做法。否則,終將被市場所拋棄。

  總之,當面臨各種誘惑時,證券從業人員一定要按照《準則》的要求,先做人,再做事,方可長久。

  (中國證券業協會組稿 東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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