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購信託層出不窮 投資者應警惕非法集資風險
- 發佈時間:2014-12-12 07:07: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不排除信託公司和團購平臺為了共同的利益,雙方達成某種“默契”
近日,上海P2P平臺“雪山貸”的“千元團購信託”業務在推出不到20天后從網站上消失。業務出爐時的高調宣傳,換來的是所謂“合作方”中江信託一紙嚴正聲明。這並非網路“團購信託”首例。今年4月,銀監會明確“信託100”網站的“100元團購信託”業務違規。
浙江一位律師表示,團購信託的兌付成功與否,完全取決於“挂名購買者”的信用,“熟人之間集資買信託的風險尚且不小,更何況通過網路?把資金匯集在一人名下,又存在向不特定對象募資、承諾回報等情節,有可能被認定為非法集資。”
千元團購信託遭下架
中江信託發嚴正聲明
11月20日, P2P平臺雪山貸推出創新産品—信託團購,成為國內首個推出信託産品的P2P平臺。據悉,雪山貸推出的第一期兩年期信託團購産品為“中江信託·金馬145號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以下簡稱“中江金馬145號”)的産品。投資者可以通過大額購買和小額團購兩個通道購買該産品。“中江金馬145號”首次通過雪山貸平臺合作規模為5000萬元,年化收益率為10%,小額團購的最低投資門檻僅1000元。雪山貸是上海雪山金融資訊服務有限公司的個人理財P2P平臺,是一種新型的網路交易平臺。
“中江金馬145號”信託産品由中江信託發行,募集資金2億元,産品期限為12-24個月,預期收益率從10%-11%不等,認購起點為100萬元。該信託計劃主要向新田縣方達實業有限總公司發放信託貸款。
12月4日,中江信託發佈“嚴正聲明”稱,公司並未與雪山貸開展任何形式合作,後者並未認購或參與任何中江信託産品,且涉事項目僅委託金融機構代理推介,並未與非金融機構合作。
隨後,雪山貸官網已撤下團購信託頁面。
雪山貸風控總監劉鴻安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小額團購是將資金集中起來,以平臺指定負責人(比如平臺高管)的個人名義與信託公司簽訂買賣合同,再將收益分配給投資人。中江信託看到媒體報道後,要求我們暫停這是出於審慎考慮,下一步可能會重啟業務,也會提高投資門檻,比如提到1萬。首期“千元信託”募集了部分資金,但尚未實際購買中江信託的産品,目前資金已經退還給了投資者。
從一元到萬元亂象叢生
挂名購買存非法集資風險
信託産品拆分銷售絕非是個例。早在今年4月份,一家名為信託100的網站將信託産品的投資門檻從百萬級別驟降至百元級別,其中不乏中信、平安、川信等知名信託公司的産品。
對此,方正東亞信託、四川信託、中航信託和中泰信託四家信託公司聯合發佈聲明稱,從未授權“財商通投資(北京)有限公司”和“信託100”通過網路公開銷售其所發行的信託産品。對於“財商通投資(北京)有限公司”和“信託100”的上述行為,四家信託公司既不知情,亦未參與,並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然而,湊份子投資信託、資管産品的腳步卻並未停止。深圳一家平臺推出了一款名為“信託寶”的産品發起10元買信託的口號;多盈理財近日也推出1萬元購信託,並表示用戶在該平臺1元就可購買銀行理財。加上雪山貸的1000元團購信託,至此湊份子買信託終於實現從10元到1萬元的全覆蓋。
對此,用益信託分析師帥國讓表示,從表面上看,信託團購合情合理。信託公司聲明自己不知情,而信託團購平臺也認為自己按合同辦事,其情況可以類比第三方和信託公司的合作模式。但實質是,這種方式肯定違反《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有關合格投資者滿足條件的規定。不排除信託公司和團購平臺為了共同的利益,雙方達成某種“心知”但不能“言明”的默契。
浙江一位律師對本報記者表示,團購信託産品其實在網際網路理財沒興起之前就有,被稱為“拖拉機賬戶”。西部某省就曾出現過一位老者發動親戚朋友和同事集資購買信託産品,遭遇無法兌付後去當地證監局鬧事的事情。團購信託的兌付成功與否,完全取決於“挂名購買者”的信用。熟人之間集資買信託風險尚且不小,更何況通過網路。把資金匯集在一人名下,又存在向不特定對象募資、承諾回報等情節,有可能被認定為非法集資。
而目前對於這種所謂“湊份子”買信託的現象,經信託“團購”的發酵後,多家信託公司在網站上聲明其風險,如有信託公司聲明,“在第三方網站上發現未經公司許可的信託計劃份額掛牌轉讓交易,上述行為可能屬於投資者私自將持有的我司信託計劃受益權進行拆分轉讓,不符合信託法律法規及監管規章關於信託受益權轉讓的規定,也未按信託合同約定經我司同意並履行必要的登記手續。”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