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土地改革需“順市而為”
- 發佈時間:2014-11-24 01:43:16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 張敏
《關於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近日印發。這無疑是推進土地改革的重要文件之一。土地改革不僅涉及制度破局,又要協調各方利益,需嚴守耕地紅線和制度底線,任務不可謂不艱巨。在土地改革過程中,唯有多聽取市場聲音,才能打破利益博弈迷局,不至於被束縛手腳。
土地改革在我國經濟發展史上寫下過濃墨重彩的一筆。上世紀80年代初期,我國實施以家庭聯産承包責任制為主的農村改革,農民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生産力得到空前解放。這一輪土地改革,為三十多年來中國經濟騰飛奠定堅實基礎。
多年來,我國一直實施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這不僅強化了土地管理制度的根基,而且保證了糧食安全,有助於土地在宏觀調控中更好地發揮作用。對土地的嚴格管控,也在制約土地發揮基礎要素的作用,使廣大農民難以真正獲得土地財産權。尤其是近幾年,出現城鄉二元差距拉大、土地使用效率低下、土地金融風險隱現等問題。
事實上,過去數年,對土地改革的呼籲始終未曾停息。一批相關法律法規的修訂曾一度啟動。但是,由於種種原因,這項改革始終未取得實質性進展。
一方面,土地改革涉及土地、建設、農業和財政等多個部門,協調過程複雜而漫長;另一方面,習慣了土地財政、土地金融的地方政府,不會輕易放棄這種慣有的發展模式。這也可以解釋,為何土地改革的推進,遠不像外界所預想得那樣順利。
如果説簡政放權、尊重市場是市場化改革的要義,那麼在新一輪土地改革中,更應聽取市場聲音,尤其是最近幾年,各地土地改革的嘗試如火如荼,其中不乏成功且值得推廣的案例。關注這些市場反饋,無疑有助於明確改革的方向和路徑。
首先,建立有形市場。我國始終未建立統一的土地使用權交易市場,這使很多地方的土地流轉實際上是在“黑市”中進行的,權屬關係難以厘清,估價、交易等缺乏有效監管,使土地交易隱患重重。因此,要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有形市場的建立和完善是第一要務。
其次,保障農民收益。很多地方已通過“土地換股權”、土地流轉信託等方式,解決農民收益模式問題。但是,在定價過程中,按照農業産值或土地用途定價的矛盾始終未能妥善解決。《意見》強調:“土地承包經營權屬於農民家庭,土地是否流轉、價格如何確定、形式如何選擇,應由承包農戶自主決定,流轉收益應歸承包農戶所有。”對此,應在制度層面上進行完善,賦予農民真正的權益。
再次,考慮地方差異。我國幅員遼闊,不同地區經濟發展水準、土地權屬關係等千差萬別,土地改革試點經驗往往呈現出“南橘北枳”的尷尬。在各地開展的新一輪試點中,需因地制宜地考慮到這種差異。
最後,完善配套制度。土地制度改革涉及範圍較廣,可謂“牽一髮而動全身”。在《意見》對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做出規範的同時,相關徵地制度、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需同步跟上,《土地管理法》等基礎法律修訂需加快。相關財稅體制、戶籍制度調整,應與土地制度改革同步而行,從而保障其順利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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