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公司:創新or退步
- 發佈時間:2014-11-19 00:43:44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實習記者 葉斯琦
轉眼2014年已行近尾聲。就在不到一年前,網際網路公司騰訊推出的微信紅包,依然讓人記憶猶新。數據顯示,從除夕到初八,逾800萬用戶參與“搶紅包”活動,微信借此綁定了大量銀行卡。甚至有人調侃,“微信一夜之間幹了支付寶8年的活兒”。
這正是創新的力量。在這個飛速變革的時代,要麼創新,要麼進博物館,歷史車輪容不下哪怕短暫的猶豫。而這一點,在中國的期貨行業表現得尤為明顯。
網際網路引領期貨創新路
正如業內人士所説,期貨行業必須直面一個事實,就是以佣金作為主要收入的營業模式必定不可持續。數據顯示,行業佣金水準已從兩年前的約0.08%降至現在的約0.025%,僅相當於以前的30%,而且還有進一步下降的可能。
危機之下,需要變革。當前,創新措施在行業內正如火如荼地進行。其中,向網際網路轉型是期貨行業創新的重點。例如今年8月,東海期貨率先推出基於微信的交易平臺,成為渠道網際網路化的先行者。
“網際網路作為金融産品的銷售平臺具有天然優勢。”國投中谷期貨研究員王琳指出,這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首先,成本低。在網際網路金融模式下,資金供求雙方可以通過網路平臺自行完成資訊甄別、匹配、定價和交易。其次,效率高。網際網路金融業務主要由電腦處理,操作流程完全標準化,客戶不需要排隊等候,業務處理速度更快,用戶體驗更好。最後,覆蓋廣。在網際網路金融模式下,客戶能夠突破時間和地域的約束,在網際網路上尋找需要的金融資源,客戶基礎更廣泛。
網際網路期貨業務已得到監管部門的高度重視。2014年5月,國務院發佈《關於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新“國九條”),指出要引導證券期貨網際網路業務有序發展,建立健全證券期貨網際網路業務監管規則,支援證券期貨服務業、各類資産管理機構利用網路資訊技術創新産品、業務和交易方式,支援有條件的網際網路企業參與資本市場,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擴大資本市場服務的覆蓋面。
如果説網際網路代表渠道的顛覆性創新,那麼産品創新則是期貨創新的另一個重要方面。新“國九條”提出,發展商品期貨市場,以提升産業服務能力和配合資源性産品價格形成機制改革為重點,繼續推出大宗資源性産品期貨品種,發展商品期權、商品指數、碳排放權等交易工具,充分發揮期貨市場價格發現和風險管理功能,增強期貨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允許符合條件的機構投資者以對衝風險為目的使用期貨衍生品工具,清理取消對企業運用風險管理工具的不必要限制。
制度是期貨業創新保障
期貨業創新之路,離不開制度保障。目前我國期貨市場已經形成了以《條例》為核心,以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為主體,以若干規則細則為補充的規則體系,建立了“五位一體”的期貨市場監管工作機制以及跨市場、跨部委監管協作機制。
“《期貨法》草稿採用了期貨公司結合期貨牌照對期貨公司進行規範,允許各類市場主體申請期貨牌照。”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期貨法》起草小組組長尹中卿表示,大資管、混業經營已經成為趨勢,當前經營主題多元化。近年來,跨業投資明顯增多,綜合經營漸成趨勢,需支援民營資本、專業人員等各類符合條件的市場主體出資設立期貨經營機構,為未來期貨市場多元化落實必要的條件。
展望未來的創新步伐,金瑞期貨研究員嚴瑞紅認為,期貨業創新之路可以在如下幾個方面推進。首先,儘快推進期貨産品品種的轉型創新。其次,清理不合理的行政限制措施,推進管理創新。最後,推進期貨公司轉型,提高服務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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