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證券核查確認豫商集團董事長配偶短線交易
- 發佈時間:2014-11-12 07:08:00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11月11日晚,因股權爭奪備受關注的東方銀星,在監管部門要求下披露了多份文件。針對豫商集團相關人員違法的指控,豫商集團財務顧問招商證券核查後表示,豫商集團董事長配偶的確在2013年存在短線交易行為,且未及時披露,不過涉嫌內幕交易被立案偵查的事項未能證實。
11月18日,豫商集團擬召開自行召集的臨時股東大會。對此,東方銀星明確表示抵制,稱鋻於豫商集團已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公司依法依規不應當配合豫商集團及其一致行動人自行召開股東大會的相關工作。
王沛存在短線交易
在東方銀星的控制權爭奪過程中,兩大股東銀星集團與豫商集團的較量近期驟然升級。10月,豫商集團向法院起訴,要求銀星集團返還上市公司逾億元土地款。銀星集團也不甘示弱,指控豫商集團董事長韓宏偉的配偶王沛因涉嫌內幕交易被立案偵查。
東方銀星向監管部門反映稱,經公司律師向重慶市經濟犯罪偵查總隊了解,豫商集團在收購東方銀星股票過程中涉嫌證券違法,重慶市公安局已對豫商集團以涉嫌洩露內幕資訊罪立案偵查,對自然人王沛以涉嫌內幕交易罪立案偵查,豫商集團存在不得收購上市公司的情形。
此後,河南證監局要求豫商集團的財務顧問招商證券進行核查。11月10日,招商證券向監管部門就核查情況進行了回復。
根據核查,王沛是否以涉嫌內幕交易罪立案偵查,未能得到證實。招商證券表示,“項目人員于2014年10月30日致電重慶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總隊,其接待人員表示經偵總隊僅接受證券監管部門的詢問,對其他單位、人員的詢問一律不接待。根據重慶市公安局公眾資訊網,查詢刑事案件立破案情況需要"報案人姓名、發案時間、報案時間",三者缺一不可,招商證券無法取得上述資訊。”
不過,王沛確實曾經在2013年短線交易過東方銀星,豫商集團未及時披露相關資訊。招商證券項目人員核查了豫商集團、上海傑宇資産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親屬中有股票賬戶人員的股票交易記錄,發現豫商集團董事長韓宏偉的配偶王沛在2013年7月16日以均價13.008元/股買入東方銀星股票30.7181萬股,于2013年7月19日以均價13.909元/股賣出東方銀星股票20萬股,于2013年7月22日以均價14.113元/股賣出東方銀星股票10.7181萬股。
豫商集團未在2013年8月的《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中披露上述事項,不符合《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關於資訊披露的規定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關於短線交易的規定。
豫商集團于11月10日聯繫東方銀星董秘辦公室,請東方銀星儘快提供公司財務賬號,以便將王沛上述股票買賣的所得收益合計298664.65元上交至東方銀星公司。豫商集團表示,公司董事長配偶王沛涉嫌短線交易不影響其收購人資格。
上市公司拒絕配合
在將持股比例增持至接近30%之後,豫商集團一直謀求改組東方銀星董事會,進而爭奪公司管理的控制權。不過,這一要求遭到了銀星集團、東方銀星的“抵制”。
9月29日,豫商集團委託中信證券向監管部門報備了《關於自行召集和主持河南東方銀星投資股有限公司臨時股東大會審議董事會換屆選舉的告知函》。
不過,由於東方銀星遲遲沒有公告舉行臨時股東大會的相關資訊,導致豫商集團籌劃于10月28日召開的臨時股東大會被迫取消。10月31日,豫商集團通過中信證券在法定媒體上披露,決定於11月18日自行召集和主持臨時股東大會,審議東方銀星董事會換屆等議案。
對此,監管部門給出較為明確的意見。證監局關注函要求:東方銀星應按照規定,做好連續90日以上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東依法自行召開股東大會的配合工作,並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切實維護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不過,堅持豫商集團“違規”的東方銀星明確拒絕了配合對方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要求。東方銀星表示,公司在獲悉豫商集團等在收購公司過程中涉嫌證券犯罪的情形後,已經及時向監管機構進行了報告,監管機構也向豫商集團及豫商集團財務顧問招商證券發函要求其核實並説明。在此期間,豫商集團召集程式不符合相關規定,且鋻於豫商集團已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公司依法依規不應當配合豫商集團及其一致行動人自行召開股東大會的相關工作。
市場人士指出,豫商集團召集的臨時股東大會將於11月18日召開,在東方銀星明確表態拒絕配合的情況下,很可能會形成豫商集團主導的單方面審議結果。屆時,東方銀星將形成雙頭董事會,東方銀星、銀星集團、豫商集團等相關方的矛盾會更加複雜,陷入公司治理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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