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財政部網站消息,為有效防控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充分發揮PPP模式積極作用,落實好“六穩”工作要求,補齊基礎設施短板,推動經濟高品質發展,財政部發佈關於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規範發展的實施意見。實施意見提出了鼓勵民資和外資參與、加大融資支援、聚焦重點領域等多項要求。
財政部指出,要營造規範發展的良好環境。各級財政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多措並舉,加強規範管理和分類指導,對重點領域、重點項目加大政策支援力度。
具體內容包括:(一)鼓勵民資和外資參與。加大對民營企業、外資企業參與PPP項目的支援力度,向民營企業推介政府信用良好、項目收益穩定的優質項目,並在同等條件下對民營企業參與項目給予優先支援。中央財政公共服務領域相關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優先支援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參與的PPP項目。研究完善中國PPP基金績效考核辦法,將投資民營企業參與項目作為重要考核指標,引導中國PPP基金加大支援力度。各地在開展PPP項目時,不得對外資企業、中資境外分支機構參與設置歧視性條款或附加條件。提倡優質優價採購,應當根據採購項目需求特點,合理選擇採購方式,進一步加強採購需求和履約驗收管理,提高採購品質。
(二)加大融資支援。結合自身財力狀況,因地制宜採取注入資本金、運營補貼等方式支援規範的PPP項目。引導保險資金、中國PPP基金加大項目股權投資力度,拓寬項目資本金來源。鼓勵通過股權轉讓、資産交易、資産證券化等方式,盤活項目存量資産,豐富社會資本進入和退出渠道。
(三)聚焦重點領域。優先支援基礎設施補短板以及健康、養老、文化、體育、旅遊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領域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項目。加快實施符合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決策程式完備、回報機制清晰、融資結構合理的項目。
(四)保障合理支出。符合條件的PPP項目形成的政府支出事項,以公眾享受符合約定條件的公共服務為支付依據,是政府為公眾享受公共服務提供運營補貼形成的經常性支出。各地要依法依規將規範的PPP項目財政支出納入預算管理,重諾守約,穩定市場預期。
(五)加強資訊披露。依託全國PPP綜合資訊平臺,對PPP項目資訊進行全流程公開披露、匯總統計和分析監測,完善項目庫“能進能出”的動態調整機制,不以入庫為項目合規“背書”,不以入庫作為商業銀行貸款條件。
(六)加強分類指導。對於在建項目,督促各方嚴格履約,保障出資到位,推動項目按期完工,避免出現“半拉子”項目。對於尚未開工的項目,督促各方嚴格按照要求加強合同條款審核,規範融資安排。對於進入採購階段的項目,加強宣傳推介和資訊披露,吸引各類市場主體特別是民營企業和外資企業平等參與。同時,加強重大項目儲備,紮實做好項目前期論證,推動形成遠近結合、梯次接續的項目開發格局。
(七)強化PPP諮詢機構庫和專家庫管理。諮詢機構和專家要發揮專業作用,遵守職業操守,依法合規提供PPP項目諮詢服務。對於包裝不規範PPP項目增加隱性債務風險、出具諮詢意見違反相關政策規定、收費標準偏離市場合理水準、對PPP項目實施造成消極影響和嚴重後果的諮詢機構和專家,要按照規定嚴肅追究責任。(中新經緯APP)
(責任編輯:戴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