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獲悉,全國政協委員、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院長劉尚希在名為《加快完善績效工資政策 釋放科研院所創新活力》提案中指出,科研院所績效工資總量政策已不合時宜,要實施以結果為導向的宏觀管理、建立以創新發展為目標的科研院所自治體制、實行以績效目標為牽引的宏觀科研預算管理。
提案顯示,績效工資總量管理已不合時宜,這是因為績效工資總量管理是過去計劃體制的延續、績效工資總量管理使國家創新政策難以落地;其次,績效工資總量管理抑制科技創新,導致科研人員利益預期不確定,嚴重抑制科研院所創新活力。此外,績效工資政策的內在缺陷靠“打補丁”來彌補,其副作用很大。“比如高端人才引進雖然可以不受工資總量控制,但院所整體受控,無法建立全面有效的激勵機制,‘招進女婿氣走兒’的新問題難以避免。”提案指出。
針對上述問題,劉尚希在提案中提出了三個建議:
(一)實施以結果為導向的宏觀管理
根據科研院所的性質與類型,分類下放績效工資總量核定權。制定績效工資指導原則,納入內部治理結構之中,把外部強制管控措施轉變為內部治理要求,自主確定績效工資總量,實行備案管理。
以是否有利於創新為標準,允許科研院所自主決定績效工資分配。實施宏觀績效管理,為知識價值的實現提供保障。增強法人自治能力,完善內部績效管理。
(二)建立以創新發展為目標的科研院所自治體制
加快明確科研院所的功能定位,真正確立其獨立法人地位。可考慮針對科研院所專門立法,從行政管理轉向法治管理。
對科研院所實行負面清單管理,通過法律法規明確科研院所在經費使用、內部分配等方面的行為底線,消除科研院所與科研人員從事創新及其成果轉化活動的政策風險,提高創新收益的可預期性,真正激發和釋放創新活力。
(三)實行以績效目標為牽引的宏觀科研預算管理
推動科研院所分類分步去預算化改革,將其從預算單位轉變為政府支援對象,把財政預算從管控手段轉變為資金補助,從緊箍咒變成催化劑。
以績效目標為依據,根據科研院所功能定位、業務類型等分類提供經費補助。從項目支援為主轉向以單位支援為主,弱化科研項目決定中的行政化機制,降低政府直接管理科研項目的實施成本。
財政資金從主導逐步轉向引導,構建以財政預算補助為引導的多元化、社會化創新投入體系。按照功能定位而非國有或民營分類,以創新為導向,國家為科研院所提供激勵有效的補助,擴大單位的經費使用統籌自主權。
(責任編輯:戴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