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開幕,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作2019年政府工作報告時提出,下調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各地可降至16%。加快推進養老保險省級統籌改革,繼續提高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比例、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
對此,北京化工大學文法學院教授劉昌平昨日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該項政策非常務實,充分利用社會保障制度的“穩定器”與“減震器”功能,以發揮宏觀政策逆週期調節作用,為經濟平穩運作創造條件。
蘇寧金融研究院宏觀經濟研究中心主任黃志龍昨日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政府工作報告關於社保繳費的一些提法,打消了市場擔憂的社保繳費幅度上升的擔憂。相反,此次中央提出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各地可降至16%,將進一步減輕所有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的社保繳費負擔,為企業真正減負。
談及下調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率的意義,劉昌平認為,有兩方面:一是直接的效應在於一方面明顯降低企業社保繳費負擔,特別是中小企業的繳費負擔,增厚廣大中小企業的利潤率,極大地增強了其生産經營的積極性;另一方面為順利推進相關養老保險運作機制改革騰出空間,如延長退休年齡、做實社保費基和調整徵管機構等。二是間接的效應或者説是更深遠的意義在於能有效地促進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代際公平性。
華泰證券宏觀首席分析師李超表示,下調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各地可降至16%,預計降費規模可達4000億元至7000億元。
值得關注的是,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了加快推進養老保險省級統籌改革。對此,劉昌平表示,其實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工作已經建設了多年,但是目前除少數地區外,大部分地區的所謂省級統籌還處於省級調劑金狀態,並非真正意義上的以省級為統籌單位實行養老保險繳費與養老金待遇給付統支統付。
“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的意義非常大,一方面統籌層次越高意味著參保人數越多、受保障群體越大,則養老保險制度的風險分擔能力和收入再分配功能越強;另一方面沒有實現真正意義的省級統籌,所謂中央調劑金制度和全國統籌就無從談起。”劉昌平認為。
但是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目前仍面臨多重阻礙,黃志龍表示,特別是人口凈流入地區,養老金結余比例更高,統籌的阻力也更大。但是加快養老保險省級統籌,是從根本上解決各地養老金標準不統一,各地養老金收支平衡狀況差異巨大的最終出路。
(責任編輯:暢帥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