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上午9時,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開幕,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作政府工作報告。報告指出,“在全國實行‘攜號轉網’”。
對此,電信行業專家付亮告訴記者,這意味著,經過實驗階段,工信部委託的中國信通研究院碼號管理平臺解決了以往攜號轉網的流程和技術問題,為在全國範圍全面實施做好了準備。
所謂攜號轉網,是指一家移動電信運營商的用戶,無需改變自己的號碼,就可以攜帶原來的號碼轉成另一家運營商的用戶,並享受其提供的各種服務。
2019年1月,中國信通研究院曾在2018年號碼服務推進組年終總結大會上公佈,截至2018年12月底,累計攜轉167萬人次,其中2018年新增63萬人次,同比增長62%。
2018年12月1日,中國資訊通信研究院發佈消息稱,天津、海南、江西、湖北、雲南五省(市)各運營企業于當日推出新業務受理流程。相比老流程,新流程下,用戶辦理完攜轉業務後1個小時內(到下一個整點時刻)即可攜轉到新的運營商,縮短了轉網生效時間。
工信部曾印發的資訊通信行業發展規劃(2016-2020年)中提出,推動行動電話用戶號碼攜帶服務在全國範圍內實施。時任工信部副部長羅文曾表示,“攜號轉網”工作一直在積極穩妥推進當中,在實際試點操作過程中存在一定的技術困難,在全國範圍實現至少要到2020年。
一位接近工信部的人士表示,2010年剛開始攜號轉網試驗時,因大部分發送手機驗證碼的網站未做適應性改造,導致用戶攜號轉網後收不到手機驗證碼。考慮到實施的可行性,工信部在2014年時已經發文要求運營企業對驗證碼類的非自營非定制類短消息開放網間轉發。
該人士還表示,“攜號轉網”業務的實施,給了用戶再次選擇運營商的機會,對運營商既是機遇,也是挑戰。攜號轉網在一定程度上必然會促進市場競爭,提高行業整體服務水準。從我國前期試驗及國際普遍情況來看,最終用戶一定流向網路好、服務好、資費低的運營商。
在試驗期間,工信部曾下發了《行動電話用戶攜號轉網試驗管理辦法》,明確列出了申請辦理攜號轉網應當滿足的條件,並要求企業不得擅自增設辦理條件、人為設置阻礙用戶攜轉,同時也禁止利用“攜號轉網”開展不正當競爭,擾亂市場環境。
中國資訊通信研究院的流程變化為用戶辦理提供了新的方式,減少了來自運營商的阻撓。不過,付亮表示,仍有一些用戶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參加了一些活動,簽署了相關合約。比如送話費期間不能轉網,而根據這個合約,運營商有理由阻止“攜號轉網”。解決這些障礙,需要主管部門接下來進一步明確細則。
長江證券報告顯示,“攜號轉網”對消費者有利,可減少用戶的轉網成本,也有利於優化市場結構,通過市場的管制措施,實現有效競爭,增加消費者福利。
(責任編輯:戴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