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7月13日訊 (記者 段丹峰)近日,深圳市結合新《食品安全法》,對原有的《深圳市食品安全舉報獎勵辦法》進行了修訂,亮點之一正是建立“吹哨人”制度,鼓勵企業內部員工對企業食品安全違法行為進行舉報,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舉報獎勵機制,提高食品安全違法犯罪成本。
據了解,該《辦法》規定了企業正式員工的獎勵標準:對查證屬實、屬規定範圍違法行為的企業已簽訂勞動合同並辦理了社保的員工舉報,一級舉報按實際入庫罰沒款的30%給予獎勵,最高不得超過60萬元;二級舉報按實際入庫罰沒款的10%給予獎勵,最高不得超過30萬元。
那麼,什麼是“吹哨人”?歐美很多國家立法建有“吹哨人制度”,即靠內部員工在第一時間、第一地點察覺問題,吹響哨聲,制止問題。保護食品安全並非政府機構的“獨角戲”,千千萬萬個食品生産者背後不可能時時都有人監管,因此加入“吹哨人制度”,無疑是一種行之有效的監管方式。
據介紹,“吹哨人”制度是一種制度創新,相比政府動用大量財政加強監管,其代價要低得多,並且這種制度也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吹哨者的後顧之憂,從而讓他們不必過於擔憂“解雇”。
《辦法》修訂稿規定,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應當對舉報人的資訊予以保密,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企業員工舉報所在企業的,該企業不得以解除、變更勞動合同或者其他方式對舉報人進行打擊報復;新聞媒體對食品安全案件進行宣傳報道時,不得洩露舉報人姓名。
事實上,全國範圍內已經有很多省市陸續推出了“吹哨人”制度。
北京食藥違法舉報獎勵最高30萬元
2016年5月18日,新修訂的《北京市食品藥品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公佈實施,此次修訂將舉報獎勵的範圍擴大,門檻降低,舉報線索的認定手續也更加簡化。其中,修訂辦法中特別體現了鼓勵“行業內舉報”。
據了解,自2005年北京市在全國率先制定並實施食品安全違法案件線索舉報獎勵辦法以來,根據食品藥品監管工作進展和打擊食品安全領域違法犯罪行為的需要,歷經2011年、2014年、2016年三次修改,形成《北京市食品藥品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2016年修訂)》。
據北京市食藥監局介紹,舉報沒有條件限制,任何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都有權利舉報。涉及到食品藥品生産加工、流通、消費等環節的違法行為,市民可以向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舉報,電話舉報撥打12331。舉報獎勵原則上應實名舉報,但匿名舉報人也可以成為舉報獎勵對象。
舉報獎勵要同時符合幾個條件:違法案件發生於本市行政區域內;有明確的被舉報對象、具體的舉報事實及證據;舉報提供的線索事先未被相關部門掌握;舉報的線索經查證屬實;舉報的案件由執法部門依法做出處罰決定。消費者投訴不屬於舉報獎勵範圍。違法行為越嚴重,對公眾健康危害越大的,一旦查實,獎勵級別就越高。
《辦法》規定,舉報獎勵根據舉報證據與違法事實查證結果,分為三個等級,分別獎勵貨值金額的6%、4%和2%。其中最高一級,提供被舉報方詳細違法事實、線索及直接證據,協助查處工作,舉報內容與違法事實完全相符,獎勵貨值金額的6%,獎勵金額也會根據相應貨值金額做出上限規定。
此外,有關部門根據舉報線索,查處重特大食品藥品案件、消除重大食品藥品安全隱患,且為案件查辦作出重大貢獻的,可以給予舉報人最高不超過30萬元的獎勵。
據悉,北京市政府建立了食品藥品安全舉報獎勵專項資金,由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負責管理。此外,舉報人借舉報之名故意捏造事實誣告他人的,或者偽造舉報材料騙取或者冒領獎金的,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上海食品安全舉報獎勵最高不超30萬
2016年2月15日,上海公佈了新修訂的《上海市食品安全舉報獎勵辦法》,規定舉報事實的按該案貨值金額3-6%給予獎勵;舉報線索的按金額2-3%獎勵;舉報案件金額無法計算,但涉及責令停産停業、吊銷許可證等,可視情給予200-2000元獎勵;以上舉報獎勵金額最低不低於200元,最高原則上不超過30萬元。
根據此前施行的《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舉報有功人員獎勵辦法》,食品藥品違法行為舉報有功人員的獎勵金額最高20萬元。
除了實名舉報,舉報人還可以選擇隱名舉報,即舉報人不提供真實姓名或名稱,但提供能夠辨別其身份的代碼,如身份證縮略號、電話號碼、網路聯繫方式等;也可以匿名舉報,不想讓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與之取得聯繫,做一名“無名英雄”。
山東發佈“告食品生産企業員工書”
從2015年6月開始,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向食品生産企業員工發佈“告食品生産企業員工書”,鼓勵食品生産企業內部員工勇當“吹哨人”,及時舉報食品生産單位添加非食用物質、濫用添加劑、使用過期偽劣食品原料等不法生産行為。一經查實,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將重獎舉報人,最高獎勵金額30萬元。
杭州舉報人最高可獲50萬元獎勵
2016年7月6日,《杭州市危害食品安全行為舉報獎勵辦法》公佈施行,根據《辦法》,舉報危害食品安全的行為可按罰沒金額的1%-8%給予舉報人獎勵,最低獎勵金額為500元,“重獎”可高達50萬元。
《辦法》確定了兩類獎勵標準——如果是行政違法案件,《辦法》規定根據舉報內容在查處違法行為中的作用,按照罰沒金額的1%~8%給予舉報人獎勵,最低獎勵金額為500元,最高獎勵金額30萬元;如果所舉報的違法行為已經構成犯罪的,按照判決內容進行獎勵。若行為人被判處罰金的,按照罰金的8%獎勵舉報人,若行為人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1年以下的,獎勵舉報人1萬元。在此基礎上行為人有期徒刑每增加1年,舉報人獎勵增加1萬元;如果行為人被判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的,獎勵舉報人30萬元。
此外,《辦法》還規定在四種情形下,可以對舉報人在基本獎勵的基礎上再予以重獎,最高可達50萬元。這四種情形是:因該舉報及時解除食品安全重大威脅的;所舉報案件的查處有重大社會影響,被市級以上政府或者國務院部門表彰的;食品生産經營單位內部人員舉報的;其他涉及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或者重點整治工作內容的舉報。
福建莆田最高可獎勵30萬元
早在2011年,福建省莆田市就已經出臺了《莆田市食品安全舉報獎勵辦法》規定,每起案件的舉報獎勵金額最低50元,最高不超過3萬元。今年,莆田市對舉報獎勵辦法進行了修訂,大幅提升了獎勵額度,根據舉報人舉報的具體情況分為三個舉報等級,給予舉報人涉案貨值數額4%至1%不等的一次性貨幣獎勵,每起案件的舉報獎勵金額最低不少於人民幣500元,最高不超過人民幣10萬元。舉報人有特別重大貢獻的,獎勵額度可提高至30萬元以內。
此外,為發揮內部人員舉報指向精準、證據充足的特點,新修訂的獎勵辦法規定,食品生産經營單位內部人員舉報的,獎金可在正常獎勵標準上再增加50%。鼓勵食品生産經營單位內部員工舉報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幫助執法部門嚴厲打擊違法制售、使用假冒偽劣食品和食品非法添加物的地下“黑窩點”、“黑作坊”,發現並打擊食品行業違法犯罪“潛規則”。
《辦法》允許隱名舉報的,舉報人可以與受理部門約定舉報密碼,替代其真實身份資訊。從舉報到領獎全過程,均不採集舉報人真實身份資訊,避免資訊洩露給其造成損失。
山東煙臺食品舉報最高可獲30萬元
2016年5月9日,山東省煙臺市出臺《煙臺市食品安全舉報獎勵暫行辦法》,《辦法》規定,市民參與舉報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最高可獲得30萬元的獎勵。
《辦法》規定,被舉報違法行為經查證屬實的,應給予舉報人獎勵。舉報獎勵分為四個等級。同時,對突發食品安全事件或者其他涉及人體健康、生命安全,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食品安全問題及時進行舉報,並積極協助調查的舉報人,給予1000元至1萬元的獎勵;對舉報違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生産假冒偽劣食品的地下“黑窩點”、“黑作坊”,以及違法生産經營單位內部的舉報人的獎勵,應在原來基礎上提高一個獎勵等級。每次獎勵最高金額一般不超過30萬元。舉報人有特別重大貢獻的,經同級食品安全委員會批准,可以不受此限制。
對於同一線索舉報的,將獎勵最先舉報人。在實際獎勵過程中,實名舉報的,獎勵舉報人。匿名舉報的,舉報人可與舉報受理部門約定舉報密碼,憑舉報密碼申領舉報獎勵。如果同一線索被兩個以上舉報人分別舉報的,獎勵最先舉報人,同一案件的舉報只獎勵一次,兩人以上共同舉報同一案件線索的,按一案獎勵。
(責任編輯:羅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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