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財經客戶端
中國財經微信公眾號
中國新三板客戶端
中國新三板微信公眾號
菲律賓有關訴求不構成中菲兩國之間的爭端。仲裁庭曲解中國觀點,錯誤認定中菲兩國就菲律賓有關訴求存在爭端。 即使有關訴求構成爭端,如果該爭端不涉及《公約》的解釋或適用,仲裁庭也無權管轄。仲裁庭在論及菲律賓第1和第2項訴求時指出,中菲之間的爭端是有關《公約》框架下“歷史性權利”的爭端。然而,“歷史性權利”在《公約》締結前久已存在,它建立在包括習慣國際法在內的一般國際法的基礎上並由其規範,與《公約》並行,不涉...
南海仲裁本質為主權問題 察納科普洛斯的論文今年4月發表在國際知名學術論文數據庫“社會科學研究網”。論文指出,菲律賓和仲裁庭都試圖將一部分爭議“切割”出主權和海域劃界問題之外,以便仲裁庭能夠對有關仲裁事項擁有管轄權,但考慮到這些仲裁事項與主權、海域劃界等問題在本質上內在交織,而仲裁庭對相關主權及海域劃界問題沒有管轄權,這種做法頗有些“刻意為之”的味道。 論文説,有關南海爭議的歷史記錄顯示,南海爭議首先是...
5月7日至8日,在吉林大學舉行的中國國際法學會2016年學術年會上,專家學者認為,仲裁案是披著法律外衣的政治鬧劇,不具備任何法律效力,中國政府不接受、不參與的立場是正確的。 仲裁案從一開始就是非法的 2013年1月以來,菲律賓執意單方面提起並推進南海仲裁案。多位與會專家表示,菲律賓的單方面行動從一開始就是不合法的,應菲律賓請求成立的仲裁庭是一座應當。
如果當事方沒有履行交換意見的義務,就不應提起強制仲裁,仲裁庭也沒有管轄權。而菲律賓並沒有盡到就爭端解決方式與中方交換意見的義務。 徐宏表示,上述四個條件實際上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締約國提起仲裁、仲裁庭行使管轄權的“四道門檻”,是所有、平衡的規定,應該全面、完整地加以理解和適用。 “根據上述條件來衡量菲律賓單方面所提的仲裁,不難看出其已違反了國際法,屬於典型的濫用公約。因此,這個仲裁案自始就不應該...
有日本記者提問,中國為何不參與、不接受菲律賓提交的南海問題國際仲裁?中國專家從法理角度闡述了中國的依法、合理、明確立場,並批駁了菲律賓政府混淆是非,將問題複雜化的錯誤做法。 吳士存表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附件七框架下的強制仲裁程式,必須是有關公約本身的解釋和適用問題,即公約第286條規定的內容,而中國和菲律賓在南海的爭議。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俄羅斯聯邦重申關於國家不得違反《聯合國憲章》使用或威脅使用武力的原則,並因此譴責單邊軍事干預。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俄羅斯聯邦堅定支援不干涉他國對內與對外事務的原則,譴責違反該原則的以強行改變他國合法政府為目標的任何干預他國內政的行為。中俄譴責與國際法不符、將一國國內法進行域外適用的做法,認為這種做法是違反不干涉他國內政原則的又一例證。
兩國遵循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國際法原則是構建以合作共贏為核心的公正合理的國際關係、打造人類命運共同體、建立平等和不可分割的安全與經濟合作共同空間的基石。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俄羅斯聯邦共同認為,主權平等原則對國際關係的穩定至關重要。
吳士存表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附件七框架下的強制仲裁程式,必須是有關公約本身的解釋和適用問題,即公約第286條規定的內容,而中國和菲律賓在南海的爭議實質上不是公約的解釋和適用問題,而是有關領土爭議和海洋劃界問題,這一爭議産生於上世紀70至80年代,菲律賓上世紀70年代初通過軍事行動非法侵佔了中國南沙群島的8個島礁,這是典型的領土爭議,而領土爭議不屬於海洋法公約調整的範疇,屬於一般國際法調整範疇。對於由領...
點擊查看更多
盛松成
如果各項數據表明經濟已經企穩或很快企穩,則降準的必要性就沒那麼大。
張曉晶
造成中國債務積累與杠桿率攀升的體制性根源在於國有企業。
楊建華
從中長期看,股市依然向好,但在股價快速上漲的背景下,短期要關注業績增長能否和股價相匹配。
劉興國
近期南船對旗下上市公司重組方案的調整,無疑引發了市場對此次南船業務整合的猜測。
劉平安
“新三板+H”模式落地為資本市場對外開放揭開新篇章,為提升新三板市場管理水準和能力帶來機遇。
巴曙松
港交所與股轉的合作可參考滬港通、深港通的模式,預計今年6月7月將出現首批合資格三板企業上市。
崔彥軍
現在企業擬IPO熱情下降了很多,大部分企業對於是否要衝層保層保持著順其自然的態度。
周運南
A股和新三板作為多層次資本市場核心組成部分,並購重組逐漸成為上下互通、有機聯繫的重要紐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