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沿著住處附近的河邊夜跑,常看到一些“放生”魚蝦螺獅的年輕人。他們三五一排,身前放著裝滿水生動物的桶狀塑膠袋,人手一個轉經筒,口中唸唸有詞。近幾年“放生”之風正在各地悄然颳起。
想起兒時聽老人講過的一則故事。據説,有些乞丐善於飼蛇,把蛇裝在竹簍中沿街兜售,善男信女便花重金買去放生。殊不知這蛇本是乞丐自小養熟了的,被放至荒野後,又自動遊到約定之地與乞丐匯合,鑽入竹簍等待下一次被“放生”,蛇與丐相依為命,結成牢不可破的“商業夥伴”,共同成就著放生者的心願。當然,這是鄉間野老之言,真假待考,但充滿了中國式智慧。
于史有徵的“放生”由來已久。《列子》記載:“邯鄲之民,以正月之旦獻鳩于簡子,簡子大悅,厚賞之。客問其故,簡子曰:‘正旦放生,示有恩也’,客曰:‘民知君之欲放之,競而捕之,死者眾矣君如欲生之,不若禁民勿捕,捕而放之,恩過不相補矣。’簡子曰:‘善!’”這個故事被好多倡導“放生”的人援引,其實它的本意並不是鼓勵放生,反倒和前面所説的乞丐與蛇的故事有異曲同工之妙。實際上,類似言論史不絕書。清初一個放生組織告誡其成員,購買動物時不可吝嗇,但也不要過於慷慨,以免刺激攤販捕捉更多的動物牟利。可見,放生者早就明白,放得越多並非越好。
“放生”真正被視為值得讚賞的行為,最早是受佛教影響。梁武帝時,已有放生之舉,且出現了“放生亭”。唐朝,全國設放生池八十所。宋代,杭州西湖被辟為“祝聖放生池”,每年四月初八,上千人在湖邊集會,放生魚和鳥,為皇帝祈福,“所活羽毛鱗介以百萬數”,盛況空前。
到了晚明,又出現了一些新變化。此前的“放生會”規模雖大,但主要是為慶祝佛陀或皇帝的生日才舉辦,晚明的集會規模縮小,但更加頻繁,且以放生本身為目的。以前的放生行為較多官方色彩,此時則得到地方社團和精英廣泛響應,成為一種個人行為。有些士紳還在自家莊園開闢了專屬的“放生池”。戲曲理論家祁彪佳就是其中之一。
祁彪佳是山陰人。《明史》中有傳,説他“生而英特、丰姿絕人”。山陰,即今天的浙江紹興。在浙江,紹興人向以剛倔、硬朗著稱。祁彪佳20歲考中進士,剛踏上仕途,就嫺熟地處理士兵鬧餉,收穫讚譽。身逢大明帝國大廈將傾之際,他為挽救國運做了不少工作,在幹部群眾中口碑頗佳。
不過,“政壇硬漢”祁彪佳內心深處也有柔軟的一面。他熱衷於放生活動,日記中不乏從別人刀下買鵝、豬等動物放生,以及舉行放生集會的記載。祁彪佳創立的“放生社”,成立於崇禎九年(1636)四月初八。
祁彪佳的放生和他對佛學的興趣有關。不過,根據日本學者研究,明代知識分子對放生的觀念十分複雜,他們把動物看成比人類更弱小的生靈。與佛經中的故事相比,中國的故事和實踐更關注弱小的動物,並將其與弱小的社會成員作類比。儒家思想中的仁愛、萬物一體的思想,也被用作放生活動的精神資源。
即便如此,在祁彪佳心中,“放生”及所放之物的意義,似仍遠大於普通的人。對偷盜放生之物者,他主張堅決打擊,決不手軟。有一次,崇禎十三年(1640),紹興府米價高騰,他放生的螺被饑民偷去充饑。祁彪佳十分不滿,要求知縣嚴查此事,他的解釋是為偷螺者免墮地獄。然而,他似乎沒想到,這些饑民偷吃他放生的螺,恰恰是為了活在人間免赴地獄。或許他也想到了此節,只是因為這些螺經他之手放生,卑微的軟體生命就此被賦予了渡他解脫的偉大意義,自然要高於那些不值得一提的饑民了。如此説來,祁彪佳心中的道德天平上,一端站立的是饑民,另一端卻並非是螺,而是他自己!晚明的士大夫樂於分享放生之舉,不但成群結社,且在放生池邊立碑刻石,公佈資助者的姓名。這似乎也説明,他們的放生多少含有展示和鞏固道德優越感的目的。
杭州失守後,“彪佳即絕粒”,留下“臣子大義,自應一死”的遺書,“端坐池中而死”,“夫人子弟不知也。笑容可掬,顏色如生”。“放生池”拯救了無數小生命,最後成了它主人的赴死所。不過,即便祁彪佳最後的時光是在他心心唸唸的放生池邊,但人們今天還記得祁彪佳,卻主要是因為他對故國的忠貞,在文學戲曲上的建樹,以及隱逸園林的生活趣味,而不是放生的功績。
(責任編輯:羅伯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