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開展2016年縣(市)域鄉村建設規劃和村莊規劃試點工作的通知
- 發佈時間:2016-05-17 11:29:44 來源:住建部網站 責任編輯:羅伯特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北京市規劃委員會,天津市規劃局,上海市規劃國土資源局,重慶市規劃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建設局:
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改革創新全面有效推進鄉村規劃工作的指導意見》(建村[2015]187號,以下簡稱《意見》)要求,現就開展2016年縣(市)域鄉村建設規劃和村莊規劃試點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試點目的
改革創新鄉村規劃理念和方法,樹立一批符合農村實際、具有較強實用性的鄉村規劃示範,以帶動鄉村規劃工作。
二、試點內容
(一)縣(市)域鄉村建設規劃試點
1.實行建設決策先行的規劃理念。針對本地區農村人居環境的薄弱環節先行作出建設決策,依據建設決策推進鄉村建設規劃編制。
2.實行鄉村建設規劃的主導地位。建立以縣(市)域鄉村建設規劃為依據和指導的鎮、鄉和村莊規劃編制體系,統籌安排鄉村重要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
3.實行相關部門統籌協調的規劃編制機制。建立縣(市)人民政府組織領導、相關部門參與、專項建設項目統籌、“多規合一”的規劃編制機制。
(二)村莊規劃試點
1.實行村民委員會為主體的規劃編制機制。村民委員會動員、組織和引導村民參與村莊規劃編制,把村民商議同意規劃內容作為創新村莊規劃工作的著力點,並將村莊規劃成果納入村規民約一同實施。
2.實行簡化、實用的規劃編制內容。遵循問題導向,以農房建設管理要求和村莊整治項目為重點,力求規劃內容的簡化實用。
三、試點要求
各省(區、市)住房城鄉建設(城鄉規劃)部門要儘快指導各地開展規劃試點工作,于2016年6月30日前確定試點名單並報我部備案。每個省(區、市)開展規劃試點的縣(市)不少於5個,村莊不少於20個。列入規劃試點的縣(市)和村莊應于2016年11月30日前完成規劃編制工作。
四、示範遴選
各省(區、市)住房城鄉建設(城鄉規劃)部門要在規劃試點工作基礎上,向我部推薦試點內容落實較好的規劃作為示範,並於2016年12月30日前報送推薦規劃的基本情況和成果。每個省(區、市)可以推薦1-3個縣(市)域鄉村建設規劃和5-10個村莊規劃。
我部將組織專家按照《意見》要求,對各省(區、市)推薦規劃進行遴選,選擇符合條件的優秀規劃作為示範,公佈2016年度縣(市)域鄉村建設規劃和村莊規劃示範名單。
聯繫人:宋世明、張雁
電 話:010-58934518傳 真:010-58934818
附 件:1. 縣(市)域鄉村建設規劃試點基本情況表
2. 村莊規劃試點基本情況表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