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2016年度國家環保科技成果登記工作的通知
- 發佈時間:2016-05-17 11:29:42 來源:環保部網站 責任編輯:羅伯特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解放軍環境保護局,遼河淩河保護區管理局,各直屬科研單位,各國家環境保護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中心:
根據《科技成果登記辦法》(國科發計字〔2000〕542號)和《環保科技成果登記辦法實施細則》(環發〔2001〕111號)有關規定,我部擬開展2016年度國家環保科技成果登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登記範圍
(一)由我部主持或者組織的各級、各類科技計劃和科技項目(含專項)産生的科技成果。
(二)申報環境保護科學技術獎的項目,應在我部進行登記。
(三)鼓勵國務院各部門、企事業單位和地方各級環保部門組織的各類科技計劃項目産生的環保科技成果在我部進行登記。
(四)為推動國家科技人才戰略、標準戰略、專利戰略實施,各級環境標準與專利技術成果可在我部進行成果登記。
二、環保科技成果登記應報送的材料
(一)《科技成果登記表(基礎理論、軟科學類成果)》或《科技成果登記表(應用技術類成果)》一份,封面加蓋成果第一完成單位公章。
(二)技術評價證明(專利證書、鑒定證書、評審證書、驗收證書、標準文本等)複印件一份。
(三)光碟一張,光碟內容包括:
1.《科技成果登記表》電子版本。
2.使用國家科技成果登記系統V8.0版本簡易版的導出文件。
3.成果登記申報單位通訊地址、聯繫人、聯繫方式的電子文本。
《科技成果登記表》和國家科技成果登記系統V8.0版本簡易版可從國家科技成果網(www.nast.org.cn)成果登記下載區下載。
三、經我部審查准予登記的科技成果,將按年度在我部網站和環境保護科學技術研究成果公報上公佈,成果登記者可申請完成單位成果證書和成果完成者證書(每年只發放當年10月31日前登記的成果證書)。
四、我部委託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承辦2016年度環保科技成果登記工作。
聯繫人: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 陳晨
環境保護部科技標準司 劉海波
電話:(010)84913890 66556210
傳真:(010)84913890
E-mail:clove8807@163.com
郵編:100012
通訊地址:北京市安定門外大羊坊8號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科技處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