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新規:旅行社帶遊客買了假貨先行退賠
- 發佈時間:2016-05-15 15:40:53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社武漢5月15日專電(記者廖君)旅遊景區門票提價需提前半年公佈,不得強行向遊客銷售套票;旅行社帶遊客到商場購物若買到假貨,遊客可要求旅行社先行退賠。武漢市人大通過的武漢旅遊條例將於今年7月1日實施。
該條例規定,遊客到指定的旅遊購物場所購物,買到假貨,旅行社也要擔責;旅行社未按照旅遊合同標準提供相關服務的,承擔違約責任;給旅遊者造成損失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賠償。旅遊者在與旅行社合同書面約定的旅遊購物場所內購買的商品為假冒偽劣商品的,旅遊者可以要求旅行社先行退賠;旅行社先行退賠後,有權向商品的銷售者追償。
對於遊客的不文明行為,條例明確規定旅遊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本市遊客不文明行為記錄,實行資訊動態管理,促進旅遊者文明旅遊。今年1月,武漢遊客楊某因在台灣旅遊時謾罵、毆打導遊,被正式列入“黑名單”。楊某也成為武漢首名被“官方認證”的不文明遊客。
武漢市旅遊局有關人士介紹説,市民一旦被列入不文明遊客之後,一定期限內在出入境、搭乘航班,甚至信用記錄等方面進行限制,其工作和生活都將産生一系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