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如實年報 41家企業吃罰單
- 發佈時間:2016-05-12 07:29:41 來源:廈門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記者 陳泥)距2015年度廈門市商事主體年報公示期限6月30日僅剩一個多月,數據顯示,全市僅有不到50%的企業完成了年報。昨日上午,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葉飛雲做客廈門市人民政府網,在解讀廈門市商事主體年報公示有關問題時再次提醒説,商事主體不按時年報,將會産生信用“污點”,高管的社會經濟活動都將受到相應限制。
據介紹,我市去年有超過24萬戶商事主體完成了2014年度的年報公示,全市年報公示率達93.29%,位列全國前列、全省第一。商事主體逾期未公示年報,將被載入經營異常名錄,受政府部門聯合懲戒,申請銀行貸款等活動也將受限。被載入異常名錄滿三年的商事主體,其名稱被市場監管部門剔除,移入“剔除名稱庫”,且不得恢復記載于商事登記簿。被剔除名稱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董事、監事、高管相關資訊將納入信用監管體系,任職資格相關事項受到限制,自被剔除名稱之日起三年內不得擔任其他商事主體的董事、監事、經理、財務負責人以及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等高級管理人員。值得注意的是,到明年8月(每年6月申報截止後還有兩個月寬限期),我市就將出現首批載入異常名錄滿三年,被移入“剔除名稱庫”的企業。
此外,未如實年報的商事主體,也將面臨罰款。據了解,我市市場監管部門至今已對41家未如實年報的企業進行了立案查處,其中部分已經結案,罰款金額達2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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