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到2020年基本建成現代綜合客運樞紐系統
- 發佈時間:2016-05-10 10:31: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網5月10日電 據國家發改委網站消息,發改委日前印發了《關於打造現代綜合客運樞紐提高旅客出行品質效率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要求到2020年,在全國重要綜合交通樞紐城市,打造100個以大型高鐵車站為主和50個以機場為主的現代化、立體式綜合客運樞紐。
《意見》要求,到2020年,基本建成內涵更加豐富、服務更加優質、佈局更加合理、運作更加高效、功能更加完善的現代綜合客運樞紐系統,一體銜接、綜合服務、轉机集散、內外輻射能力進一步增強,客運現代化水準顯著提升,有效滿足人們日益提升的出行需求。
首先,在全國重要綜合交通樞紐城市,打造100個以大型高鐵車站為主和50個以機場為主的現代化、立體式綜合客運樞紐。日高峰小時旅客發送量超過5000人的大型高鐵車站以及年吞吐量超過1000萬人次的機場基本實現城市軌道交通等多種交通方式連接。
其次,暢通站場間直接連接。通過快速、大容量的城市公共交通,連接城市內各種類別、方向和功能的綜合客運樞紐,實現旅客在主要樞紐之間的快速直達。超大城市的主要客運樞紐間以換乘時間不超過1小時、換乘次數不超過兩次為宜,特大城市換乘時間不超過45分鐘,大城市換乘時間不超過30分鐘。
第三,便捷樞紐站場內換乘。綜合客運樞紐宜採用同臺或立體換乘方式,換乘時間一般不超過3分鐘。重要的地鐵換乘樞紐應盡可能實現不同線路間同臺換乘,不能同臺換乘的,通過建設和改造配套換乘設施,儘量實現立體換乘。
《意見》還要求制定和完善綜合客運樞紐換乘規範標準。根據樞紐換乘客流強度,配備垂直電梯、自動扶梯、自動步道、步梯等標準化換乘設施設備。根據設計高峰小時客流量,充分考慮安全疏散要求,合理確定換乘設施設備數量和分佈。縮短不同站場旅客出口、入口之間換乘距離,以不超同站場旅客出口、入口之間換乘距離,以不超過200米為宜,並建設封閉的換乘設施。合理安排綜合客運樞紐內車流和客流組織,確保採用公共交通方式的旅客換乘距離最短。
《意見》顯示,綜合客運樞紐原則上應由統一主體負責整體設計和建設,並做好與相關投資方的銜接。同時,鼓勵以委託代理、服務外包、代建制、代管制等多種方式,實施綜合客運樞紐規劃、建設和運營。
最後,《意見》指出,綜合交通樞紐重大建設示範工程包括,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地方政府共建樞紐示範城市:廣州、武漢、重慶、烏魯木齊、昆明、鄭州等。綜合客運樞紐有北京新機場、青島新機場、成都新機場;北京鐵路豐臺站、星火站等。客運換乘站點為特大城市地鐵換乘系統優化工程、空鐵聯運工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