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釋放改革紅利
- 發佈時間:2016-05-09 05:45:05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近年來,國稅、地稅是分還是合一直備受廣泛關注。《深化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方案》對此作出了明確回答,在堅持國稅、地稅機構分設的基礎上,對現行徵管體制進行完善。也就是,國稅、地稅兩套機構合作不合併。
國地稅進行合作而非合併,主要原因在於,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是國稅、地稅機構分設的基礎,分稅制基礎沒有改變,機構分設也宜繼續堅持。與此同時,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原有體制中存在的辦稅不夠便利、管理不夠科學等問題與矛盾亟須解決。
在調查採訪中,記者聽到很多納稅人反映過去多頭跑、手續繁雜、多重稽查等帶來的諸多困擾問題。而國地稅機關對於通過改革理順徵管職責劃分、創新納稅服務機制、提高徵管效率等,同樣有強烈願望。因此,《方案》的出臺可謂恰逢其時。
《方案》在便民利民方面的改革舉措,具有很高的“含金量”,稅務部門需要不折不扣地將這些措施落實到位,惠及廣大納稅人。同時,各地情況、條件千差萬別,需要因地制宜,把改革創新精神貫穿于工作全過程。比如,湖北省根據各地不同情況,聯合辦稅採取共建、共駐、共派等不同模式,取得良好效果。同時,還不滿足於實現“一窗式”聯合辦稅,著力推進網上辦稅。通過一系列改革措施,納稅人獲得更規範、更便捷、更高效、更放心的服務。
記者注意到,納稅人在降低辦稅成本、有更多獲得感的同時,依法納稅意識也得以提高。納稅人辦稅高效便利、被查處時心服口服,稅法遵從度也大大提升。毫無疑問,這將促進稅收徵管效率的提高和稅收“應收盡收”。
當前,深化財稅體制改革正在大力推進,國地稅合作是其中的重要內容,並且對其他改革內容有重要的保障和促進作用。比如,今年5月1日起全面推開營改增,需要國地稅部門的密切配合,營改增後個人二手房交易和房屋出租,仍然委託地稅部門來代徵、代開發票。可以説,改革越往前推進,越需要國稅、地稅的密切合作和協同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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