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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歲以下兒童服裝 頭頸部不允許存在繩帶

  • 發佈時間:2016-05-06 06:31:54  來源:南京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記者 張昊) 記者日前從市質監局獲悉,我國首個針對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産品的強制性國家標準《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産品安全技術規範》(以下簡稱《規範》)將於6月1日起正式實施。實施過渡期為2年。2016年6月1日前生産並符合相關標準要求的産品允許在市場上繼續銷售至2018年5月31日。

  據介紹,《規範》對織物的布料、裏料的重金屬殘留量、鄰苯二甲酸酯、燃燒性能等安全性要求進行了詳細的規定。在機械安全方面,《規範》對兒童服裝頭頸、肩部、腰部等不同部位繩帶作出詳細規定,要求嬰幼兒及7歲以下兒童服裝頭頸部不允許存在任何繩帶;童裝的永久性標識應選擇柔軟的材料製作,並縫製在適當的部位,避免直接與兒童皮膚接觸,防止因摩擦而損傷兒童的皮膚。同時,要求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産品附件應具有一定的抗拉強力,且不應存在銳利尖端和邊緣。在化學安全要求方面,增加了6種增塑劑和鉛、鎘2種重金屬的限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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