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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植物油:國外發貨“缺斤少兩”現象嚴重

  • 發佈時間:2016-05-03 22:31:15  來源:國際商報  作者:劉新 施向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日前,一艘滿載提單總數1.2萬噸、貨值671萬美元印度尼西亞精煉棕櫚液油的船舶靠泊張家港東海糧油碼頭卸貨,張家港檢驗檢疫局檢驗鑒定人員隨即開展容量計重,檢驗中發現船方的計量器具上有“鬼”,導致該批貨物短重65噸,檢驗鑒定人員遂出具重量檢驗證書,供國內收貨人對外索賠5.1萬美元。

  該貨輪靠泊碼頭後,檢驗鑒定人員先後收集該批貨物及船舶相關資料、檢查測量貨物空距和液溫的油水界面儀(UTI)合格檢定證書,並要求船方提供UTI修正值,而後船方出具了一張手寫的UTI修正值,表明修正值為375毫米。鑒定人員要求船方手寫的不行,請提供合格證明的修正值。“用不著了吧,在裝貨港我們按照這個值計算的”。船方慌張的表情引起了鑒定人員的警覺:這裡有“鬼”。按照船方提供的修正值計算到貨物為12002噸,與提單總數基本“一致”。細心的鑒定人員用自備卷尺測量UTI從基準口至讀數標記處的長度,顯示為330毫米,與船方自報的修正值相差45毫米,經計算該批到貨物僅為11937噸,兩者相差65噸。

  貨物卸畢後,罐區告知岸罐實際收貨數比提單總數短少近70噸。船方在事實面前道出原委:在裝貨港船方已發現該批貨物短少,如果按照實際數量就不能簽發清潔提單,船舶得滯港影響船期,而採用修改修正值方法提高船艙數,以求得與提單數“保持一致”。

  目前,進口植物油一般以成本加運費(CFR)計價,租船的主動權控制在賣方手中。部分賣方在明知裝貨港岸罐數字短少的情況下簽發不真實提單,貨物裝到船艙後,為與提單數“保持一致”,船方便在計量上做文章。本案例就是船方通過修改修正值使貨物重量虛高,以求與提單“吻合”。

  當前,進口植物油“缺斤少兩”現象時有發生,嚴重損害了國內收貨人的合法權益。為切實加強對進口植物油等大宗資源性商品的檢驗鑒定工作,有效維護國內收貨人的利益和國家經濟安全,一方面,檢驗檢疫部門按照《進出口商品數量重量檢驗鑒定管理辦法》,加大法定鑒定工作力度,規範計量操作,確保重量鑒定結果的公正、準確。另一方面,研究制定船舶“黑名單”制度,對不誠信運輸船舶發生貨物重大短少或兩次以上發生超過允許誤差範圍短少的,將其列入船舶“黑名單”,並在全國範圍內進行風險預警通報,切實打擊那些企圖缺斤少量、在計量上耍“小聰明”的船東和發貨人,維護國際貿易正常秩序。對國內收貨人而言,要選擇與信譽好、操作規範的國外公司合作,並堅持以卸貨港檢驗檢疫證書為結算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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