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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抓取使用新浪微網志用戶資訊違法

  • 發佈時間:2016-05-03 01:00:20  來源:經濟參考報  作者:文海宣  責任編輯:羅伯特

  日前,北京微夢創科網路技術有限公司訴北京淘友天下技術有限公司、北京淘友天下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糾紛案,在法院判決,法院認定二被告非法抓取、使用新浪微網志用戶資訊等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判決二被告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消除影響,賠償經濟損失200萬元及合理費用20余萬元等。

  【案例】

  微夢公司經營的新浪微網志,既是社交媒體網路平臺,也是向第三方應用軟體提供介面的開放平臺。二被告經營的脈脈是一款移動端的人脈社交應用,上線之初因為和新浪微網志合作,用戶可以通過新浪微網志賬號和個人手機號註冊登錄脈脈,用戶註冊時還要向脈脈上傳個人手機通訊錄聯繫人。微夢公司後來發現,脈脈用戶的一度人脈中,大量非脈脈用戶直接顯示有新浪微網志用戶頭像、名稱、職業、教育等資訊。

  後雙方終止合作,微夢公司提起本案訴訟,主張二被告存在下列不正當競爭行為:非法抓取、使用新浪微網志用戶資訊;非法獲取並使用脈脈註冊用戶手機通訊錄聯繫人與新浪微網志用戶的對應關係;模倣新浪微網志加V認證機制及展現方式,以及發表言論詆毀微夢公司商譽。微夢公司為此主張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消除影響、賠償1000萬元經濟損失等。二被告否認存在上述不正當競爭行為。

  法院綜合雙方訴辯意見、大量證據及專家輔助人的意見,在肯定雙方存在競爭關係的基礎上,著重就微夢公司主張的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分析,認為:

  二被告通過經營脈脈軟體,要求用戶註冊脈脈賬號時上傳自己的手機通訊錄聯繫人,從而非法獲取該聯繫人與新浪微網志中相關用戶的對應關係,將這些人作為脈脈用戶的一度人脈予以展示,並將非法抓取的該人新浪微網志職業資訊、教育資訊進行展示。而且,雙方合作之後,二被告沒有及時刪除從微夢公司獲取的新浪微網志用戶頭像、名稱(昵稱)、工作單位、教育背景、個人標簽等資訊,而是繼續使用。二被告的上述行為,危害到新浪微網志平臺用戶資訊安全,損害了微夢公司的合法競爭利益,對微夢公司構成不正當競爭。同時,二被告發表的網路言論,對微夢公司構成商業詆毀。法院駁回了微夢公司主張的模倣新浪微網志加V認證機制及展現方式的請求,並據此作出以上判決。

  【分析】

  本案的典型意義在於:大數據時代,保護用戶資訊是衡量經營者行為正當性的重要依據,也是反不正當競爭法意義上尊重消費者權益的重要內容。

  結合本案,法院指出了新浪微網志作為網際網路開放平臺,以及脈脈作為社交APP軟體在保護用戶資訊方面的不足。二被告大量抓取、使用新浪微網志用戶職業資訊、教育資訊,但微夢公司卻未能提交直接證據證明二被告的獲取方式,存在不妥之處,而且在發現脈脈軟體發生非法抓取使用微網志用戶資訊的情況下,以他人利益作為交換條件,放縱不正當競爭行為。

  脈脈軟體通過關聯用戶手機通訊錄聯繫人,將大量非脈脈用戶的新浪微網志用戶資訊展示到一度、二度人脈中,一度、二度人脈間還能提示出哪些共同好友。法院認為,此種對應關係的展現形式,明顯未考慮用戶權益:一是沒有向脈脈用戶充分告知上傳個人手機通訊錄的要求及後果,而且一旦上傳手機通訊錄,脈脈用戶也無權選擇關閉非脈脈用戶的資訊展示方式;二是沒有尊重新浪微網志用戶對個人微網志職業、教育等資訊,是否公開、如何公開的自主意願;三是沒有向相關用戶提供一度、二度人脈之間共同好友展示狀態的選擇,使那些不願出現在相關人脈圈的用戶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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