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回應部分小型農田水利無人管:將明晰産權
- 發佈時間:2016-04-29 14:21: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網4月29日電 對於“一些小型的農田水利存在有人用無人管的現象”,水利部副部長田學斌表示,水利部將堅持建管並重的原則,進一步加強工程管護。小型農田水利工程通過明晰産權來明確落實的管護主體,新建的工程按照“先建機制、後建工程”的要求來落實管護主體。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今日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教育部部長助理陳舜和水利部副部長田學斌介紹《加快中西部教育發展行動計劃(2016-2020)》和《農田水利條例(草案)》的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對於“一些小型的農田水利存在有人用無人管的現象”,田學斌表示,這個問題確實是當前農田水利發展比較突出的問題,對這個問題,《條例》裏也做了明確的規定,這次《農田水利條例》將建管並重作為發展農田水利基本的原則,明確了縣級人民政府對農田水利工程管理的責任,規定農田水利工程管護主體和管護經費的落實渠道,這就對強化農田水利管理提供了法律的保障。
田學斌還表示,下一步水利部將堅持建管並重的原則,進一步加強工程管護,主要要採取四個方面的措施:第一,明確管護的主體。在實踐中總結以前農田水利建設的好的經驗,探索分級負責、分類管理的有效途徑和模式。大中型骨幹農田水利工程由專業組織來管理,小型農田水利工程通過明晰産權來明確落實的管護主體,新建的工程按照“先建機制、後建工程”的要求來落實管護主體。
第二,落實管護責任。通過進一步明晰小型農田水利建設的管理權、使用權和經營權,推行“兩證一書一台賬”的制度來明確各個方面的管護責任,發揮基層農民用水合作組織參與農田水利工程管護的積極性。
第三,保障管護的經費,按照國家財政適當補助,水費計提以及工程所有者、使用者分攤的方式,建立一種農田水利工程管護經費的合理負擔機制,來落實農田水利工程的管護經費,做到實現農田水利工程能夠建得成、管得好、長受益。
第四,進一步提高基層管理和服務的能力,進一步健全農村水利基層服務組織和服務體系,發揮基層水利服務機構的監督和管理的作用,培育和提高社會化的專業服務隊伍,提供工程管護的指導和技術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