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營改增”會影響我們的食住行嗎?
- 發佈時間:2016-04-29 06:29:54 來源:杭州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編者按
全面營改增即將在2016年5月1日正式拉開序幕,建築業、房地産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將由繳納營業稅改為繳納增值稅。營改增會給人們的食、住、行帶來哪些影響?很多沒接觸過增值稅的人士心裏沒底,擔憂這一新的變化會給自身增加稅負。那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天健稅務師事務所、中匯(浙江)稅務師事務所的稅務師是如何算這筆賬的。
營改增餐飲業解析
營改增後實際稅負如何變化?
1. 小規模納稅人稅負分析
營改增對餐飲業小規模納稅人無疑是一大利好,由之前稅率為5%的營業稅變更為徵收率為3%的增值稅,稅負的下降可謂顯而易見。
舉例來説:
餐飲業小規模納稅人A每月營業額為30萬元,營改增之前按營業額的5%繳納營業稅,每月應交營業稅為1.5萬元;“營改增”後按不含稅銷售額的3%計算繳納增值稅0.87萬元(30÷(1+3%)×3%=0.87萬元),實際稅負與營改增之前相比下降了42%。
2. 一般納稅人稅負分析
(1)稅率比較
餐飲業一般納稅人提供餐飲服務增值稅適用稅率為6%,與營改增之前按營業額的5%計算繳納,看似增加了1%,先不説增值稅可以抵扣進項,我們對比一下增值稅按營業稅的口徑計算得到的銷項稅稅率。增值稅銷項稅率按以下公式計算:
1÷(1+6%)×6%=5.66%
可見與營業稅稅率相比,銷項稅稅率凈增長不到1%。
(2)實際稅負比較
對於餐飲業一般納稅人來講,增值稅區別於營業稅最大的改變就是可以抵扣進項稅額。餐飲業的經營成本主要有:房租或房屋折舊、裝修費、人工、原料、經營器具、水電煤等。隨著全面營改增的到來,一般納稅人購進農業生産者自産的農産品,可以使用農産品收購發票計算抵扣進項稅額。此外,企業的房租、水電燃氣費、桌椅板凳、鍋碗瓢盆等可以取得進項發票的,都可以抵扣進項,實際稅負有望大大降低。
規模較大的餐飲企業還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合理籌劃經營策略,例如適當購買自動化廚房設備,降低人工成本;在資金充裕的情況下購買房産,既可以保證自身經營場所的穩定性,也可獲得大額進項稅額抵扣。
營改增住宿服務業解析
營改增後,住宿服務業小規模納稅人由稅率為5%的營業稅變更為徵收率為3%的增值稅,稅負下降幅度也很大。
住宿服務業一般納稅人提供住宿服務增值稅適用稅率為6%。表面上看與之前5%的營業稅稅率相比有所增加,但實際上,此類納稅人可抵扣的進項稅項目則有很多。例如:房租或購置房屋對應的進項稅額、裝修費、經營器具、水電煤以及餐飲食品等對應的稅額,且由於這些進項稅稅率大多高於6%,實際稅負必然是大大降低。最近有報道指出不少知名酒店借營改增之機,將5月1日之後收取的服務費(含稅)比例由之前的15%提至21.9%。記者了解到,這些知名酒店借營改增之名變相漲價,實際上是“把漲價的黑鍋丟給了國家”。
同時,很多大型酒店都配有康樂設施並提供娛樂服務,例如KTV、遊藝等。在營改增之前,這類娛樂服務適用的營業稅稅率為20%,營改增後稅率直降為6%,稅負的下降幅度更大,對酒店經營的好處不言自明。隨著現代人休閒方式的改變,娛樂業正在飛速發展,酒店業重點發展娛樂項目也未嘗不可,更何況許多酒店本身就有現成的娛樂設施和服務人員,這也許是一些酒店的轉型契機。
在住這一項中,二手房的交易更是涉及千家萬戶。此次營改增,完全平移了現行二手房交易營業稅政策,個人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徵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和深圳市除外)。目前來看,這種政策的平移並不會帶來稅負增加。營改增後,考慮到增值稅是價外稅,換算成不含稅價格後,二手房交易增值稅稅負實際上會略有降低。但由於二手房交易中通常是賣方佔主導地位,會通過各種方式轉移稅負,建議購房人在簽訂合同時多加留意,必須搞清楚房款是否是含稅價。
營改增旅遊服務業解析
旅遊行業作為我國比較重要的第三産業,其業務範圍主要集中在吃、住、行、遊、購、娛六個方面,具體涉及景區、酒店、郵輪、旅行社以及旅遊地産等。今年全面實施營改增後,對於旅遊業來説不啻是極大的利好:
1. 有利於解決旅遊業重復納稅問題,降低經營成本。
由於旅遊業涉及的産業鏈長而雜,包括不動産租賃(經營場地,門店等)旅遊業、交通業、餐飲業、住宿業等,在原來徵收營業稅過程中,購買上游公司支付的增值無法進行抵扣,增加了經營成本。本次對旅遊行業實施營改增,對於符合一般納稅人徵稅的旅遊公司,解決重復徵稅問題,抵扣成本中的進項稅金,降低經營成本,釋放利潤空間。
2. 有利於減輕中小旅遊公司的稅負。
旅遊業營業稅稅率為5%。根據財稅【2016】36號文增值稅政策,小規模納稅人按3%的簡易稅率繳納增值稅。可見,實行營改增後,中小型旅行社的稅負減輕了,相關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及附加等也將隨之減少。
3. 有利於旅遊業競爭力、服務和管理水準的提高,進行精細化管理。
營改增後,為了減輕公司稅負,旅行社必然會對票據管理、內部組織結構、市場定位、採購及管理流程、經營模式等進行適當變革,以適應增值稅徵管的特點,從而有利於旅行社競爭力、服務和管理水準的提高。
而規模較大的旅遊行業可從銷售額中扣除的項目有住宿費、餐飲費、交通費、簽證費、門票費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遊公司的旅遊費用,相比原政策可扣除的項目多了一項“簽證費”。因此,旅遊行業應合理合法執行旅遊公司差額徵稅的政策,發揮減稅效應,有利於解決營改增後平衡稅負的難題,避免旅遊業營改增後稅負不降反升、減少經營利潤等問題。另一方面,還應有效管理差額徵稅的可扣除憑證。可扣除項目只有取得有效憑證,方可作為扣減因素實現差額徵稅。
若想降低稅負,還得選擇納稅人的身份,擴大進項稅抵扣範圍,增加進項稅額。旅遊公司如果被認定為一般納稅人,雖然稅率從5%上升到6%,但由於增值稅是價外稅且可抵扣日常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進項稅,因此稅負較營改增前來講還是下降的,但與選擇作為小規模納稅人的稅負相比,稅負下降的程度主要取決於是否可取得足夠多的可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因此廣大的中小型旅遊公司一定要選擇合適的納稅人身份,做好納稅籌劃,以應對本次的營改增。
營改增後,旅遊公司作為一般納稅人,應該足額取得進項稅額發票,日常經營中的辦公用品、電話費、固定資産、無形資産或房屋等增值稅專用發票中的稅額均可以抵扣。
更多政策資訊可通過以下渠道獲取:
●登錄市國稅網站
http://www.zjtax.gov.cn/pub/hzgs/
●撥打12366諮詢熱線
●關注“杭州國稅”微信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