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村債不能“等靠要”
- 發佈時間:2016-04-29 04:31:55 來源:農民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楊娟張振中
由於村級債務問題,一些地方的村幹部遭遇“追債”到府或者被迫四處“化緣”的情況,在欠發達地區的農村也許並不少見。記者採訪的村幹部坦言,雖然最終債務基本還清,結果還算“安心”,但其間經歷可謂一波三折甚至驚心動魄,還債過程也是曆盡各種艱辛。
誠然,為發展公益事業、經群眾同意舉債産生的村級債務壓力,不能讓基層幹部獨自承擔。但是落實到操作層面,究竟怎樣才能有效化解村級債務?
就記者採訪了解的情況而言,目前村級債務化解的手段,還是依靠向上級領導和有關部門申請資金援助為主,村級本身化解債務的能力仍然有限。
理財之道,不外開源節流。面對部分地區村級債務沉重的實際,一要“活”,做活資産經營增收、做活土地文章增收,通過開展土地入股、土地合作、土地託管和土地置換等方式,促進村集體經濟發展;二要“籌”,依靠村民自籌、向鄉賢募集或者發動社會力量捐助等渠道籌集;三要“管”,將資金的使用權、管理權和審批權分開,強化村級資金監管,發揮好村務監督委員會的作用;四要“控”,把黨務公開、村務公開、財務公開落到實處,嚴控村級不必要支出,定期公示財務收支明細。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