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納稅人買房或不再需要“婚姻證明”
- 發佈時間:2016-04-28 14:59: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國經濟網北京4月28日訊 今日,民政部舉行舉行例行新聞發佈會,發佈一季度民政重點業務工作進展及二季度相關工作安排;發佈並解讀《民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民政部門與稅務部門合作開展婚姻登記資訊共用工作的通知》,並答記者問。
關於婚姻登記資訊共用,民政部社會事務司副司長劉濤介紹,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納稅人如果購買或者出售住房,如果滿足一定的條件可以享受一定的稅收優惠,稅收在納稅人提出的購房稅收優惠申請的時候需要了解當事人的婚姻資訊,稅務部門通過開展跟民政部門婚姻登記資訊的共用工作,對特定納稅人婚姻登記資訊進行查詢。
劉濤還解釋,稅務部門對於婚姻登記資訊的需求,主要用於輔助判斷當事人在購買或出售家庭住房時,是不是符合稅收優惠政策的相關條件。僅需要了解當事人和配偶的姓名、身份證件類型、身份證件的號碼、婚姻登記的時間、婚姻登記類別(結婚、離婚、補發結婚證、補發離婚證、撤銷受脅迫結婚登記資訊)、婚姻登記機關名稱的資訊就可以了。從保護當事人資訊安全考慮,《通知》對與稅務部門共用婚姻登記資訊內容做了列舉性規定,除列舉內容外,其他資訊項不納入共用範圍。
納稅人如何證明“已婚”或者“未婚”?國家稅務總局財産和行為稅司副司長練奇峰説,我們最初的做法,是要民政部門給你開證明,但這太麻煩,你還得跑一趟民政部門,後來民政部門取消開具證明後,我們又改了一個辦法,就是讓納稅人提供有關證明材料並簽署,但這也很麻煩,也需要花時間。和民政部門共用婚姻登記資訊之後,這些就可以不需要了,因為稅務部門可以直接查詢到納稅人婚姻資訊,不需要納稅人自己再提供了。但是,實現這個目標還需要一個過程,畢竟兩部門的合作剛剛開始,資訊的完善、機制的建立還需要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