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商總局:縣級以上工商部門是本區內流通領域商品品質的監管部門
- 發佈時間:2016-04-28 10:30:00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原標題:國家工商總局:縣級以上工商部門是本區內流通領域商品品質的監管部門
人民網北京4月27日電(張慶成)4月27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消保局副局長李軍、消保局商品服務處處長潘海峰做客人民網強國論壇,與網友共同交流工商總局將於近期實施的《流通領域商品品質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監管辦法》”)的有關情況。在訪談中,潘海峰表示,《監管辦法》明確縣級以上工商部門是流通領域商品品質的監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銷售的商品品質進行監管。 >>>訪談全文
潘海峰表示,《監管辦法》明確縣級以上工商部門是流通領域商品品質的監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銷售的商品品質進行監管。由於地方正在進行機構改革和職能調整,部分地方的工商部門與相關監管部門合併成立了市場監管部門,潘海峰指出,《監管辦法》明確了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職責的市場監管部門是本行政區域的流通領域商品品質監管部門。
據介紹,《監管辦法》規定,工商部門對流通領域商品品質實行以抽查為主要方式的監督檢查制度,要建立情況通報、資訊共用、案件移送、監管聯動的機制,加強執法協作,提高監管執法效能。按照國務院對推廣“雙隨機”的要求,《監管辦法》還明確要按照隨機抽查的實施方案,統一部署對經營者實施隨機抽查,隨機選派執法人員,對銷售的商品以及經營性服務中使用的商品進行監督檢查。針對品質問題集中的商品,有計劃地組織開展流通領域商品品質抽查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