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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販子要價翻數倍年入百萬元

  • 發佈時間:2016-04-28 09:31:49  來源:福州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春節以來,我國多個地區的醫院出現血荒,一些“血販子”卻瞄準了法律法規的漏洞,把國家明令禁止買賣的血液當成商品出售。在江蘇省蘇州大學附屬第一醫院,記者經過半多月的暗訪調查,摸清了一條由血販子操縱的買血賣血的利益鏈條。■澎湃

  蘇州血荒:病人需互助獻血才能手術

  2016年4月6號,記者來到江蘇省蘇州大學附屬第一醫院6樓血液科,醫院工作人員表示,現在蘇州血站的血小板非常緊張,除非是危及生命的時候,醫院才可以緊急調用,如果是住院輸血,必須由病人自己想辦法,而目前來看,最好的辦法就是互助獻血,也就是病人如果需要用血,可以找親朋好友來幫忙無償獻血。

  可是在眾多來求醫的病人中,很多都不是蘇州當地人,在當地也沒有那麼多的親友,如果長期用血,也不可能讓親友一趟趟地跑。也就是在這種情況下,血販子就有了市場。

  血販子的報價,常常是血液中心的四五倍之高。

  血販子就在血液中心馬路邊

  記者很輕鬆地找到一個血販子的電話,電話另一端的人自稱“老周”是個血販子的頭,他説他的人每天都會在蘇州市紅十字中心血站和蘇大一附院倒賣血液,價格絕對公道合理。在他那裏全血是每200cc要1000元左右,兩個單位的血小板是1200元,而記者在蘇大一附院血庫大廳看到,醫院的收費標準為全血每200cc售價220元。血小板一個治療量為1470元,換算成單位,兩個單位血小板也就300元左右。血販子的價格要比醫院高出四五倍。

  我國法律規定,血液禁止買賣,然而記者調查後發現,這裡的血販子長期三五成群地聚集在蘇州紅十字血液中心的馬路邊,並在網上招募“獻血人員”也就是賣血者,他們組織分工明確,還劃分了各自的地盤,不過這地盤也不是輕而易舉就得來的,很多都是拿著刀“血拼”出來的。

  搶地盤暗鬥 老闆年收入上百萬元

  小蘇是眾多血販子中的一個,他告訴記者,他只是團夥中的一個小弟,他上面有4個老闆,都是安徽一個村的,而他們現在的地盤就是去年他老闆拿刀從別人那裏搶來的。

  平日裏4個老闆負責聯繫需要買血的患者,談價、交易;他和另外幾個是下面的小弟,負責聯繫賣血人,組織賣血人去血站獻血,賣血者獻血成功後,血站會開一個獻血憑證,他和其他血販子就會把這份獻血憑證給患者家屬,家屬就可以憑這份單據到醫院拿到相應的血量。

  每一筆交易中,賣血者賣出兩個單位的血小板可以得到400元,而他們賣給病人家屬的價格是1200元,也就是説,每做成兩個單位的血小板,販血團夥能賺800元。像這樣的單子,他們平均每天能有20多個,一年下來,像他這樣的小弟年收入能有一二十萬元,而他們老闆年收入上百萬元。

  報警一小時無人管

  記者把這一情況反映給了蘇州市紅十字中心血站,但是血站工作人員表示,因為他們沒有執法權,雖然他們也知道門外就有不少血販子,但他們管不了,這事應該是公安部門管,隨後,記者又給血販子所在的蘇州市雙塔派出所打去了電話,接電話的這名工作人員表示會馬上派人過去,但一個小時過去了,血販子們依舊在血站附近活動。

  正常情況下,互助獻血應該是輸血者和獻血者相互認識,而在販血的鏈條中,獻血者和輸血者互不認識,根據規定,互助獻血應該由醫生審核互助獻血成員之間的關係,但在實際中,醫生包括醫療機構甚至血液中心都沒有能力去審核獻血者與用血者之間的關係,這使得血販子鑽了空子,利用了互助獻血中審核不嚴的漏洞,讓不認識的獻血者和輸血者謊稱認識,從而完成血液的買賣,從中牟利。

  我國《獻血法》明確規定:非法組織他人出賣血液的,可以並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三條也規定,對非法組織他人出賣血液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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