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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為何對信用卡放大招

  • 發佈時間:2016-04-28 01:31:36  來源:北京晨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央行日前公佈了有關信用卡的新規,包括取消雜費、維護持卡人權益等。本期《北京晨報·金融週刊》為您解讀央行放招信用卡的三大原因。

  切實保護市民權益

  新政使得信用卡雜費越來越少,為持卡人減負。針對這一政策民生銀行信用卡中心張經理指出,近年來銀行與持卡人糾紛和利息費爭議時有發生,持卡人權益保障制度亟待完善。隨著社會經濟發展,信用卡市場出現的新問題有必要從制度上進行規範,切實保護持卡市民權益。

  同時新政規定,信用卡被盜刷將予以合理補償。北京晨報記者採訪了大成律師事務所的胡律師,他表示當市民信用卡出現異常交易時,發卡銀行應及時引導持卡人留存證據,按照相關規則進行差錯爭議處理,並定期向持卡人反饋處理進度。同時新政鼓勵發卡銀行通過商業保險的方式提升風險控制,切實保障持卡人合法權益。

  滿足持卡人消費需求

  北京晨報記者參閱近兩年銀行年報注意到:銀行在信用卡分期業務上快速發展。針對這一現象張經理指出:“刷信用卡其實是透支消費,花今天的錢辦明天的事。在過去提前消費的理念並不被大眾接受,但近年來隨著消費水準的提高和銀行與各個領域的合作加深,越來越多的市民接受並樂意享用信用卡。”張經理表示,在當前消費環境下,有透支需求的持卡人越來越多,這使改革能更好地滿足市民刷卡消費需求。

  推動銀行良性發展

  此次新政中,幾項與持卡人最為密切的問題,都規定由發卡機構自主確定。張經理認為:“對於商業銀行來説,這無疑是促發展的利好消息。”她進一步表示:“相信各家商業銀行都會在提升現有客戶服務品質的基礎上,推陳出新,加大優惠力度吸引更多的優質客戶,這是一種良性競爭,最終受益的是老百姓”。

  北京晨報記者 張曉莉

  實習記者 張慧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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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規前後透支利息差多少?

  新規前:央行規定各家商行透支利息均為0.05%,如未達到最低還款額部分還需繳納5%滯納金。

  新規後:各行自行確定透支利息,區間為0.035%-0.05%,滯納金取消。

  舉個例子:

  市民劉先生帳單日為每月7日,到期還款日為每月25日。假設劉先生4月1日刷卡20000元,4月25日償還了最低還款額2000元,那麼劉先生5月7日帳單上透支利息是:

  新規前:

  20000元×0.05%×23天(4月2日-4月24日)+18000元×0.05%×13天(4月25日-5月7日)=230元+117元=347元。

  新規後:

  20000元×0.035%×23天(4月2日-4月24日)+18000元×0.035%×13天(4月25日-5月7日)=161元+81.9元=242.9元。

  新規將於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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