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一季度6市河流斷面水質超標
- 發佈時間:2016-04-25 06:55:00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記者 畢璐健 濟南報道
記者從山東省環保廳獲悉,今年第一季度,山東全省17市中,共有6個市出現河流斷面水質超標情況,其中東營(6次)、濱州(5次)兩市超標次數佔全省的一半以上,其次分別為濰坊、濟南、聊城、菏澤等市。
“從全季度情況看,全省先後共出現20次斷面水質劣于五類的情況,主要集中在海河及小清河流域,各佔40%,半島流域及淮河流域超標情況較少。”山東省環保廳流域處副處長郭琦介紹説。
2016年一季度,山東省控河流COD平均濃度為23.7㎎/L,同比改善17.8%;氨氮平均濃度為1.08㎎/L,同比改善37.2%。
“從四大流域水質情況看,淮河流域水質穩步改善,特別是氨氮濃度均值已達到地表水Ⅱ類;小清河、海河流域COD和氨氮同比出現較大幅度改善。”郭琦説。
據了解,今年一季度山東省17市中,COD平均濃度最低的是棗莊市,為14.6㎎/L;最高的是東營市,為40.3㎎/L。東營、青島、泰安等14個市COD平均濃度同比改善,東營市改善幅度最大,為39.9%。3個市同比惡化,濟南市惡化幅度最大,為43.3%。
氨氮平均濃度最低的是萊蕪市,最高的是濰坊市。青島、東營、德州等11個市氨氮平均濃度同比改善,青島市改善幅度最大,為69.7%;6個市同比惡化,菏澤市惡化幅度最大,為203.8%。
2015年底,山東除小清河辛豐莊1個斷面尚未全面達標外,其餘省控斷面水質均達到或優於五類標準,省控河流基本消除劣五類水體。但從2016年第一季度情況看,部分地區影響斷面水質的突出環境問題仍未得到根本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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