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面清單制度主打“內外兼修”牌
- 發佈時間:2016-04-24 21:30:40 來源:國際商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日前,由國家發改委、商務部會同有關部門匯總、審查形成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草案(試點版)》以通知形式印發,並在天津、上海、福建、廣東四個省市試行。《草案》共328項,包括禁止準入類96項、限制準入類232項。
從2013年9月上海自貿試驗區發佈我國第一張針對外商投資的負面清單,到去年《國務院關於實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的意見》的印發,再到《草案》試點方案的推出,兩年多的時間裏,負面清單制度在我國已由外資領域擴大到所有投資領域,並將從2018年起正式施行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
賦予市場主體更多主動權
《草案》列出的禁止準入類96項涵蓋了農林牧漁業、批發和零售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等涉及《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的15大類,以及《産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的淘汰類項目、限制類的新建項目;限制準入類共232項,涉及《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的19大類。
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對市場上出現的新技術、新産品、新業態、新商業模式等,本著降低創新創業門檻的原則,不急於將其納入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管理。“安全、敏感、戰略、命脈領域的市場準入應是負面清單限制的主要方面。”國家發改委學術委員會秘書長張燕生説。
此次國家對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進行頂層設計,意味著此項準入制度從外資領域擴大到包括內資在內的所有投資領域,是我國經濟管理體制的重大變革。《意見》強調,通過實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賦予市場主體更多主動權,有利於落實市場主體自主權、激發市場活力,有利於形成各類市場主體依法平等使用生産要素、公開公平公正參與競爭的市場環境,有利於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為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提供更大空間。
上海WTO事務諮詢中心總裁王新奎指出,此前對企業投資準入實行的審批制度至少有三方面問題:誰得到批准,誰就容易獲得銀行貸款;很多過剩産能就是“批”出來的;容易引發權力尋租等。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表示,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對企業來説意味著“法無禁止皆可為”;對於政府來説則是“法無授權不可為”。只有最大限度減少市場準入限制,降低投資、創業門檻,才能充分激發各類市場主體的潛力與活力。
改革需有序推進
實施負面清單制度能降低企業市場準入門檻。企業拿到營業執照後,能否順利開展業務,後續的監管能否跟上,是對政府管理能力的一大考驗。
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院長遲福林認為,負面清單制度的實施將對政府管理方式提出更高要求。“從審批型政府轉向服務型政府,最大的難點在於相關體制的轉型,一方面是政府監管體制的轉型,包括機構改革、監管方式、標準設置等;另一方面需要市場化改革的整體推進。”遲福林説。
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是一項新生事物,國內沒有實踐基礎,國外也沒有現成的經驗,需要有序推進改革。特別是在投資管理體制、市場監管體制和法律體系建設等方面需要逐步調整、逐步適應、逐步完善。同時,《草案》所列事項雖經反覆甄別,但還不是最終版清單。即使在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全面實施後,也要按照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原則,根據改革總體進展、經濟結構調整、法律法規修訂等情況,適時按程式調整市場準入負面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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