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銀監局暫停鏈家、太平洋等6家仲介與商業銀行合作1個月
- 發佈時間:2016-04-23 21:44:13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社上海4月23日專電(記者姚玉潔、周蕊)上海銀監局23日確認,從4月25日起,暫停轄內各商業銀行與鏈家、太平洋、我愛我家等6家房地産仲介公司的業務合作1個月,對於違反個貸業務受託支付要求的7家商業銀行暫停個人住房貸款業務2個月,並責成對相關人員進行內部問責。
上海銀監局近日對轄內部分商業銀行的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業務進行的稽核調查結果顯示,在滬各商業銀行執行房貸新政的情況總體較好,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管理總體較為審慎,對個人授信業務的準入及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成數和利率均有較明確的規定。
稽查發現,部分商業銀行在房貸新政實施之前,存在違反受託支付要求發放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情況,即在貸款發放後,將個人住房按揭貸款資金直接劃入非房屋交易雙方的第三方,該第三方又將資金劃至房地産仲介公司。同時,部分房地産仲介公司存在通過首付貸及墊付資金等方式為房屋交易雙方墊資的情況。
上海銀監局決定,從4月25日起,暫停轄內各商業銀行與鏈家、太平洋、我愛我家、仁豐、佳歆、漢宇6家房地産仲介公司的業務合作1個月,待上海市銀行同業公會核實相關情況後再恢復轄內商業銀行與其的業務合作。
上海銀監局還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的有關規定,對於違反個貸業務受託支付要求的工商銀行上海市靜安支行、中國銀行上海市臨沂路支行、建設銀行上海市張江支行、交通銀行上海市黃浦支行、興業銀行上海普陀支行、浦發銀行上海楊浦支行、匯豐銀行(中國)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本級(不含轄內其他支行)7家商業銀行營業機構,從4月25日起暫停個人住房貸款業務2個月,並責成對相關人員進行內部問責。待完成整改後,視情況再行恢復其相關業務。
銀監局方面表示,上述決定是根據人民銀行上海分行、上海銀監局落實“滬九條”的《關於進一步做好個人住房貸款政策相關工作的通知》規定,並結合上海市住建委、工商局前期房地産經紀企業執法大檢查的行政處罰結果做出的。
上海銀監局指出,此次監管措施有利於督促商業銀行、房地産仲介和購房貸款申請人三者之間形成應有的誠信體系,維護上海房地産市場健康穩定發展。
銀監部門表示,下階段各商業銀行要嚴格執行《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修訂完善個人住房貸款管理細則,對貸款資金應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的要求須在制度中予以明確。同時,要切實貫徹落實《關於進一步做好個人住房貸款政策相關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個人住房貸款管理,強化個人住房貸款交易真實性調查,嚴格審查購房人首付款資金來源及其償債能力,加強房地産抵押估值管理。一旦發現借款人通過P2P、房産仲介機構等渠道違規獲取首付款資金的,應拒絕其貸款申請並列入黑名單。進一步規範與房地産仲介公司的業務合作,加強對房地産仲介機構的資質審核,實施業務合作名單制管理,不得為房地産仲介墊資提供隱形擔保。
此前,鏈家、太平洋等仲介公司在上海市消保委的消費體察中被發現存在多重不當行為,上海市住建委、工商局分別對鏈家等6家房産仲介公司做出包括罰款、取消部分網簽資格等在內的處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