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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香村”到底哪口兒才正宗?

  • 發佈時間:2016-04-22 07:35:00  來源:北京日報  作者:陳雪檸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 陳雪檸

  近日,市民孫先生在北京南站購買了稻香村糕點,價格比平時高出不少,味道卻與常吃的稻香村點心不同。接到投訴後,工作人員調查發現,孫先生購買點心的店舖為蘇州稻香村,而他誤以為是北京稻香村。對於外地遊客而言,這一南一北兩家稻香村更是讓人傻傻分不清楚,“想買點兒北京特産,看到稻香村就進了。”

  針對消費者因混淆商標而造成錯買産品的事件,北京稻香村認為蘇州稻香村廣泛使用與北京稻香村近似的商標,侵犯了商標專用權,已將其訴至法院。蘇稻則表示,自己是老字號“稻香村”的始創者,是糕點食品類“稻香村”商標的唯一持有者。至此,圍繞“稻香村”這一中華老字號展開的拉鋸戰再次成為眾人關注的焦點。

  北稻

  維權是避免消費者混淆

  據了解,北京稻香村的商標上除了“稻香村”三字,還有“三禾”標誌和“北京”字樣;蘇州稻香村則多是扇形的“稻香村”商標。不過,消費者對此區別並不太了解。北京稻香村表示,之所以維權就是為了避免消費者混淆,讓消費者知道存在兩個稻香村。

  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常務副總經理池向東表示,蘇州稻香村在2006年左右進入北京市場,幾乎未做品牌宣傳,申請註冊的商標也與北京稻香村越來越接近。他認為,蘇州稻香村刻意模糊産品區隔的行為,誤導了消費者,帶來大量投訴,也損害了老字號品牌的價值。

  據介紹,此前,北京稻香村早已就商標近似問題向商標局、商評委提出商標爭議,並最終進入法律程式。2013年商評委做出裁定,2014年北京市一中院、北京市高院及最高人民法院又先後做出判決和裁定認定:蘇州稻香村申請的扇形“稻香村”商標與北京稻香村手寫體“稻香村”商標構成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不予核準註冊。

  從2015年9月開始,北京稻香村再次就蘇州稻香村商標侵權行為分別向北京智慧財産權法院、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法院和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其停止侵犯商標專用權和針對北京稻香村的不正當競爭行為。目前案件仍在審理中。

  記者獲悉,3月底,北京稻香村已將稻香村食品集團公司、蘇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北京蘇稻食品工業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要求蘇稻在企業名稱和多家門店的字號上明確“蘇州”二字,目前法院已經受理。

  蘇稻

  曾授權北稻使用“稻香村”商標

  蘇州稻香村也發佈了聲明。在前日召開的媒體通氣會上,蘇州稻香村副總經理楊國印表示,蘇稻是老字號“稻香村”的始創者,是糕點食品類“稻香村”商標的唯一持有者。

  楊國印表示,蘇州稻香村曾經兩次授權北京稻香村公司使用“稻香村”商標。在2008年1月2日,蘇稻與北稻簽訂了《商標許可合同》並於商標局備案,許可使用期限從2008年1月2日至2008年12月30日,約定許可使用費為北京稻香村公司銷售額的3%。與此同時,北京稻香村公司在被許可期間申請註冊了“北京稻香村”商標。

  “當時的許可費明確由北京稻香村用於‘稻香村’品牌的推廣,實際上我們沒有收取一分錢,現在對方有‘三禾’商標不用,卻註冊‘北京稻香村’、‘稻香村’等商標,有違誠信原則。”楊國印説。

  對此,北京稻香村表示,蘇州稻香村授權北京稻香村使用商標是針對“稻香村”和“DXC”組合成的圖形商標,而非“稻香村”文字商標,且蘇州稻香村也並不擁有“稻香村”文字商標,同時這份授權從未被執行。另外此前最高法的裁定中已經明確當時的市場格局是共同使用商號,各自使用商標。

  雙方各執一詞,結果如何需等待法院裁決。

  消費者

  兩家“稻香村”如何區分

  有消費者反映,兩家稻香村銷售的散裝糕點外形十分相似,品種也類似。“棗花酥、山楂鍋盔、鮮花玫瑰餅、墨子酥等等在兩家都見過,根本區分不出差別。”對於普通消費者而言,如何區分南北兩家稻香村?

  據介紹,最直觀的辦法還是通過商標和牌匾進行甄別。北京稻香村的商標由“三禾”加“北京”加“稻香村”字樣組合而成,此外,所有的連鎖店中都懸挂有胡厥文落款的“稻香村”黑底金字招牌。蘇州稻香村的商標有的是扇形圖標,內書“稻香村”,也有的是白色無邊框的“稻香村”標識。

  從門店位置看,據了解,目前為止北京稻香村除了在前門有一家門店,在北京站、王府井百貨大樓、T3航廈各有一個經銷專櫃外,其他旅遊景點都沒有門店和經銷專櫃。粗略統計,在南鑼鼓巷、王府井大街、前門大街等商業區蘇州稻香村的門店居多。

  此外,兩家稻香村目前在天貓和京東平臺均有店,消費者在購買時可根據關鍵詞加以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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