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治理離不開市民參與
- 發佈時間:2016-04-22 05:37:51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提升城市治理能力的關鍵,不是重復開展一次或若干次“創文”“創衛”這樣的目標行動或活動,而在於如何讓治理決策做到統籌科學。一個好的城市治理體系,一定是包括政府部門和市民等社會力量在內的多元共治的協商、對話、妥協的互動系統
最近,西安市政府邀請市民參與,以電視直播互動方式首次開啟“問政時刻”活動,活動主要聚焦房屋和房地産市場管理,現場氣氛熱烈。引起筆者關注的,不是市民代表送給房管局長的“聽診器”等花絮,而是分管副市長的現場感言:我在現場如坐針氈,沒想到問題這麼多、這麼嚴重,“下一步,將重點解決執行力問題,把工作做紮實,讓人民滿意”。
西安主動邀請群眾為城市治理問診把脈,這一做法值得點讚。對於當地政府負責人的“沒想到”,我們也不能簡單推導為責任感缺失,背後所折射的城市決策機制和城市治理能力值得思考。
改革開放以來,以政府為主體的城市治理體系在維護城市秩序、推動城市建設等方面發揮了顯著的效率優勢。但隨著實踐的發展,這樣以“市長”為代表的過度集中的城市治理模式,也帶來了決策不科學、效率至上以及“城市病”等諸多弊端。去年,中央在時隔37年後專門召開城市工作會議,此後各地相繼開始落實會議精神並紛紛出臺文件。但大多數地方的著力點依然停留在目標、指標、項目和投入上,對於如何實現城市發展方式創新,尤其是如何提高城市治理能力等,大多語焉不詳。
城市治理主體的過度集中單一,容易導致城市發展建設決策機制失衡。小至行道樹的樹種選擇,大到交通路網、城市地標以及城市風貌管控,幾乎完全取決於城市主要管理者的個人認知、知識、經歷甚至興趣。由於缺乏真實嚴謹的論證、協商和妥協過程,其隨機性、片面性所造成的城市功能缺陷和發展的不可持續性屢見不鮮。
城市治理主體的過度集中單一,還容易導致城市治理的統籌和效能難題。具體而言,就是部門壟斷和歸口隔絕。很多年來,為解決諸多城市頑癥,各地城市政府做了大量的部門協同探索,但聯動效果依然乏善可陳。比如,某地城區為方便群眾而新規劃了一條方便市民的早市街,但交通擁堵隨之而來,有人建議把這條路改成單行道,但這事區政府、街道辦卻説了不算。便民早市事關民生,交通緩堵卻減損了民眾獲得感。不過,如果當地黨委或行政“一把手”出面協調,上述問題往往能迎刃而解。試想一下,如此細碎的問題反映到地方黨委或政府主要領導層面的可能性會有多大,時間週期得有多久。
提升城市治理能力的關鍵,不是重復開展一次或若干次“創文”“創衛”這樣的目標行動或活動,而在於如何讓治理決策做到統籌科學。一個好的城市治理體系,一定是包括政府部門和市民等社會力量在內的多元共治的協商、對話、妥協的互動系統。市民等社會力量的有效參與,恰恰是當下中國城市治理的短板。短板的形成,除了市民公民意識發育滯後的原因,以往過度集中的城市治理傳統造成的政府治理依賴和高介入門檻是不可回避的現實困境。
中央城市工作會議提出,要創新城市發展方式,特別要求“統籌政府、社會、市民三大主體,提高各方推動城市發展的積極性”。應該説,針對當下我國城市發展遇到的新問題新矛盾,中央不僅指明瞭方向,而且也明確了創新路徑。接下來,考驗的就是地方政府對城市治理改革創新的決心、智慧尤其是吸納多元意見的胸懷。總之,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市長別唱“獨角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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