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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慎交付定金 理性對待有獎銷售

  • 發佈時間:2016-04-21 16:29:34  來源:湖北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湖北日報訊 (記者張茜、通訊員李斌、童穎、實習生彭曉霞)昨日,針對一季度消費者訴求數據分析,省工商局發佈消費警示,提醒廣大消費者弄清定金含義,謹慎交付,理性對待有獎銷售。“定金和訂金雖然讀音一樣,但有本質區別。”省工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簽合同時,對定金必須以書面形式約定,同時還應約定定金的數額和交付期限。消費者如不履行約定,則無權要求經營者返還定金;經營者若違約,需向消費者雙倍返還定金。消費者履行約定後,定金應抵作價款或收回。而訂金不具備定金所具有的擔保性質,只是單方行為,當合同不能履行時,一般情況下應根據雙方當事人的過錯承擔違約責任。

  買房屋、汽車時,消費者一定要謹慎交付定金,因為當消費者一方不履行合同時,無權要求銷售商返還定金。

  針對形形色色的有獎銷售促銷活動,省工商局提醒消費者理性看待,首先要看清所設獎項的種類、獎金額、中獎概率等,避免落入陷阱。其次要注意檢查獎品、贈品品質,了解其實際價值,一旦發現問題,及時要求商家承擔相應責任。“發票是交易關係存在的最好證明,也是消費者維權的有力憑證。”該負責人表示,任何消費都應索要發票,同時仔細核對發票上註明的商品名稱、型號、價格等重要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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