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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二手房交定金3招防雷 “20%”是定金上限

  • 發佈時間:2016-03-17 08:25:17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為了搶到合適的二手房,部分買房人衝動的看了房就急著付定金。但匆匆交付定金後再後悔,退錢就沒那麼容易了。專業人士提醒消費者,僅關於定金就發生過不少糾紛案例,建議買房細心以防踩到“雷區”。

  交定金先明晰産權

  “80後”租房一族小王決定出手了,鎖定了北京的二手房。但他剛剛看上海澱區的一套二手房,業主就提價了。小王又看上了豐台區的一套二手房,因擔心業主提價,他急著付了定金。後來,仲介門店經紀人告知小王,該房屋還有銀行抵押,小王十分後悔。

  “買房人購買二手房不能盲目的支付定金,一定要先明晰房屋産權。”北京市隆安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鄭磊律師説,買房人可以要求仲介經紀人對房屋産權進行核查,如發現房屋存在債務糾紛、抵押貸款等産權不清的情況,就不要向賣房人支付定金,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簽定金協議寫清細節

  為了孩子上學,老李把小房子賣了,準備換個學區房。老李看中了西城區的一套學區房,就通過仲介門店與業主簽訂了定金協議。但他不知道在定金協議裏是否需要把學區房寫進去。

  鄭磊律師表示,“買房人在交付定金之前,要與賣房人簽訂定金協議,落實有關交易的細節。比如在定金協議中寫明房屋地理位置、房屋交易價格、車位號、車位價格等具體內容。”

  對於購買學區房的買房人,鄭磊律師建議説,要注意在定金協議裏寫明房子屬不屬於學區、學區名額有沒有使用過等情況,防止買了房卻上不了學。

  “20%”是定金上限

  小孫選定了石景山區的一套二手房,總價300萬元。小孫與賣房人商議支付定金的數額犯了難,因為對方索要70萬元,她手裏沒有那麼多現金。

  “定金的數額由雙方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買房人交付大額定金,可以選擇資金監管。在這起交易中,小孫只需要向賣房人支付定金60萬元。”鄭磊律師説。

  對於定金的法律效力,鄭磊律師解釋説,定金協議對於買賣雙方産生約束力,雙方當事人必須按照約定履行義務,否則要承擔一定的法律後果。如果買房人不按協議約定完成二手房交易,賣房人可以不再退還定金;如果賣房人不按協議約定完成二手房交易,買房人可以要求賣房人雙倍返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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