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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劉貴祥:如何把保護創新擺在更突出位置

  • 發佈時間:2016-04-21 07:47: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編者按 加強對創新的司法保護,是一個值得深入研究的重大理論問題。點燃萬眾創新之火,亟鬚髮揮司法的引領和帶動作用,加大改革創新力度,提高效率,為保護創新提供優質、公正的服務。

  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企業創新離不開強有力的司法保護。剛剛審議通過的“十三五”規劃綱要明確指出,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必須把創新擺在國家發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國家還制定實施了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綱要和意見,出臺了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政策措施。司法在保護激勵創新中扮演什麼角色?如何充分發揮智慧財産權司法的獨特作用,提高創新保護的有效性和及時性?如何為企業創新創造公平的司法環境?記者日前採訪了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第一巡迴法庭庭長、二級大法官劉貴祥。

  記者:司法是保護創新最有效、最權威的手段,智慧財産權司法是創新的重要制度基礎。如何發揮智慧財産權司法保護主導作用,完善激勵創新的産權制度,讓企業願創新、敢創新?現行司法保護存在哪些短板?

  劉貴祥:“十三五”規劃綱要提出,發揮科技創新在全面創新中的引領作用,著力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持久動力。智慧財産權是科技創新成果的法律體現,是企業和國家競爭力的核心要素。應充分發揮智慧財産權司法保護對激發全社會創新動力、創造潛力和創業活力的獨特作用,更加重視對商業模式創新的保護,更加重視對創新環境的維護,更加重視創新保護的及時性。在這方面,人民法院大有作為。

  比如,優化智慧財産權保護“雙軌制”,發揮司法保護主導作用。我國對智慧財産權實行司法保護與行政保護“雙軌制”,是基於初創智慧財産權法律保護制度時的國情,這一制度30多年來很好地保護了各種智慧財産權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但是,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這一制度也顯露出標準不一等弊端。2008年6月5日,國務院發佈《國家智慧財産權戰略綱要》,將智慧財産權上升為國家戰略的同時,將“加強司法保護體系”“發揮司法保護智慧財産權的主導作用”作為戰略重點之一。司法保護具有穩定長效、明確規則、終局權威的機制優勢,智慧財産權權利人已經日益把司法保護作為維護權益的最值得信賴的途徑。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以來,人民法院受理的智慧財産權案件數量逐漸增多。據統計,去年人民法院受理的智慧財産權案件數量已經是智慧財産權行政執法案件數量的兩倍。司法保護已經無可置疑地成為智慧財産權權利人維護其權利的主導性渠道。

  記者:“試點”是有效深化改革的“試驗田”,對一些矛盾問題多、攻堅難度大的改革創新,先進行試點,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再全面推廣,很有必要。在保護和鼓勵創新方面,應如何更好發揮“試點”的作用?

  劉貴祥: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了《關於在北京、上海、廣州設立智慧財産權法院的決定》,2015年底,三家智慧財産權法院相繼設立並運作。中國智慧財産權法院的成立,是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智慧財産權戰略綱要和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是中國智慧財産權保護的重要里程碑,標誌著中國智慧財産權司法保護進入一個全新的發展階段。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上述《決定》的明確授權,智慧財産權法院跨區域管轄有關專利、植物新品種、積體電路布圖設計、技術秘密等專業技術性較強的第一審智慧財産權民事和行政案件。智慧財産權法院對專業性較強的技術類智慧財産權民事、行政案件實行跨行政區域集中管轄,有利於統一對此類案件的裁判尺度,對科技創新給予更精準的司法指引。

  改革沒有止境。推動智慧財産權法院落實法官員額制、司法責任制等司法改革措施的同時,應進一步抓緊完善智慧財産權法院各項訴訟制度,積極探索符合智慧財産權案件審判規律的專門化審理程式和審理規則。特別要抓緊研究制定技術調查官制度,科學規劃其選任、任期、員額等制度,儘快配置到位,充分發揮其在技術事實查明中的專業優勢,提高技術類案件審理品質。積極合理髮揮智慧財産權保護臨時措施的制度效能,妥當有效採取保全措施,依法滿足權利人迅速保護權利、獲取證據的正當需求,切實提高智慧財産權司法救濟的及時性、便利性和有效性。積極研究和推動建立國家層面的智慧財産權高級法院,作為專利等技術類案件的上訴管轄法院,有效統一裁判標準。深入總結由智慧財産權審判庭統一受理智慧財産權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合一”改革試點經驗,完善工作配套機制,形成保護合力。

  記者:公平公正是最好的市場環境。“十三五”規劃綱要也強調,要營造激勵創新的市場競爭環境。在營造公平市場環境尤其是保障非公有制經濟合法權益和創新動力上,司法系統可以有哪些作為?

  劉貴祥:創新離不開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環境。《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若干意見》也曾提出,“發揮市場競爭激勵創新的根本性作用,營造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環境,強化競爭政策和産業政策對創新的引導,促進優勝劣汰,增強市場主體創新動力”。這些重要要求都深刻揭示了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與促進企業創新之間的內在關係。人民法院將通過依法公正審判,平等適用法律,平等保護各地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發揮司法規範引領作用,推動形成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重點集中在兩個方面。

  一是始終牢固樹立平等保護理念,加強對非公有制經濟的司法保護。非公有制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為非公有制經濟創造公平的法治環境是依法治國的內在要求。人民法院堅持國有企業與民營企業等各類市場主體的訴訟地位與訴訟權利平等、法律適用與法律責任平等、法律保護和法律服務平等,妥善化解民營企業等經濟主體投資經營糾紛,依法懲治侵犯非公有制企業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嚴格依法採取司法措施,防止因採取措施不當影響企業正常生産經營,切實保障其合法權益和創新動力。最高法院還于2014年底專門出臺了《關於依法平等保護非公有制經濟、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的意見》,指導各級法院充分發揮司法審判的職能作用,為非公經濟健康發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是及時受理反不正當競爭和反壟斷案件,依法制裁各種形式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嚴格追究違法壟斷行為的法律責任,維護良好的市場競爭環境。例如,被稱為“3Q”大戰的奇虎公司訴騰訊公司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一案,是網際網路領域兩大領導企業之間的反壟斷糾紛,在國內外廣受矚目。最高法院二審判決在該案判決中首次明確了網際網路領域市場支配地位認定標準以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的分析原則與方法等重要裁判標準。有評論指出,該判決為世界範圍內的網際網路反壟斷的裁判樹立了一個標桿,將在國際上産生重要影響。

  記者:“遲來的正義為非正義”,致力於創新的企業特別擔心相關案件石沉大海,久拖不決。“十三五”時期,司法系統如何改革創新,提高效率,為保護創新提供優質服務?

  劉貴祥:發展是硬道理,是解決一切問題的金鑰匙。全國法院系統要進一步增強大局意識、服務意識,按照適應和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的要求,把服務開放發展、服務創新發展、服務人民群眾等三大服務做實、做好。

  首先,打造便捷、陽光司法,為企業創新提供公開透明的司法服務。2015年5月1日全國法院全面實施立案登記制改革,對依法應當由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嚴格按照法定條件和程式處理當事人起訴材料,不得設置法外條件限制當事人訴權。從根本上解決了“立案難”問題。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了訴訟服務中心,積極為當事人提供一站式、綜合性、低成本的訴訟服務。今年將在全國法院大力推進訴訟服務中心建設,更好地方便群眾訴訟。

  同時,依託資訊化全面深化司法公開。最高人民法院已經打造了審判流程公開、裁判文書公開、執行資訊公開三大司法公開平臺,下一步要充分利用司法公開三大平臺,及時公開案件的立案、庭審、宣判、執行等訴訟過程,方便當事人及時查詢了解訴訟進程。

  其二,正確審理金融借貸糾紛,支援金融創新。2015年,人民法院審結金融案件105.3萬件,其中包括私募股權糾紛、金融衍生品糾紛等新型案件,維護了正常金融秩序,有力支援了金融創新。針對P2P、眾籌等網際網路金融中發生的法律問題,進行了專題調研,積極研究制定相關的司法政策,努力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創新健康開展。同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正式發佈,對指導各級人民法院正確適用法律,統一裁判標準,規範民間借貸,在統一規範的金融體制改革範圍內,支援和保護民間金融創新,促進民間資本的市場化有序流動,緩解公民、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融資困難,具有重要意義。

  下一步,人民法院在維護金融秩序、支援金融創新方面的工作包括:要妥善處理刑民交叉問題,劃清合法借貸與非法借貸的界限,區分正常的借貸行為與利用借貸資金從事違法犯罪的行為,既要依法打擊和處理非法集資犯罪,又要依法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要準確認定合同的法律效力,對企業間為生産、經營需要簽訂的民間借貸合同,依法維護其合同效力,保障企業自主經營;對生産經營型企業從事經常性放貸業務,嚴重擾亂金融秩序,造成金融監管紊亂等情形,堅決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釋規定,否定其合同效力,維護市場經營秩序,保護社會公共利益。要嚴格按照司法解釋確定的利息保護原則,依法只對民間借貸利率上限以內的利息予以司法保護,在充分考慮市場主體需求的基礎上,維護利率市場秩序,促進金融市場化改革。

  其三,進一步完善破産制度,妥善處置“僵屍企業”。優勝劣汰是市場經濟的重要規律。“沉舟側畔千帆過,病樹前頭萬木春”,通過充分發揮破産清算程式在淘汰落後企業方面的積極作用,促進資源優化配置,助力經濟轉型升級和創新發展。

  記者:誠信是市場經濟的基石,是創新賴以生發和進行的條件。在提高誠實守信、創新發展者“獲得感”方面,人民法院將扮演什麼角色?

  劉貴祥:誠信是企業安身立命之本,是創新賴以生發和進行的條件。最高人民法院緊緊圍繞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加強社會誠信建設的要求,立足審判執行職能,促進社會誠信建設,不斷增強誠實守信、創新發展者的“獲得感”。一是大力推進訴訟誠信建設,探索建立激勵當事人積極提供證據的訴訟機制。對故意逾期舉證、毀損隱匿證據、阻礙和抗拒證據保全、妨礙證人作證等不誠信訴訟行為,依法予以制裁。加大對虛假訴訟行為的懲處力度,嚴格依照法律規定追究虛假訴訟、惡意訴訟、提供虛假證據等行為人的法律責任。二是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威懾和懲戒制度建設。三是深入推進網路查控系統建設。現在已經連通574家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全國22萬個銀行網點的被執行人存款進行查控。此外,還與公安部、農業部、人民銀行、證監會、銀監會、國家工商總局、其他網路金融平臺建立聯網,查控被執行人其他財産形式。下一步要進一步完善網路查控系統功能,推動網路查控系統在全國法院的推廣應用,不斷拓展網路查控的範圍,實現“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的莊重承諾,破除實現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藩籬。(劉貴祥係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文/本報記者 馬志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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