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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假敢打 打了敢説

  • 發佈時間:2016-04-20 14:46:00  來源:中國品質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 胡立彪

  有位同行朋友發表了一篇關於某知名企業維權的時評文章,這家知名企業看到後多次與刊發文章的報社和作者聯繫,表示希望能夠撤下報紙網站的電子版稿,原因是擔憂該文會産生對企業不利的負面影響。事實上,這篇文章主旨是講該企業受假冒之困及維權之艱,呼籲社會有關方面採取措施,嚴厲打擊假冒侵權行為,維護合法企業的權益。既然是替自己説話,那為什麼企業還有“負面”之憂呢?這家企業的説法是,他們一直在抗假維權,投入很大,若文章只點明其長期受假冒之困,可能就給讀者傳達出企業“抗假無能”的資訊;另外,消費者得知企業品牌産品被假冒太多,在真假難辨的情況下,他們很可能會不敢買了。

  企業的擔憂不無道理。事實上,正是有這樣的顧慮,現在不少企業在進行抗假維權時,大都不願也不敢聲張,而是偷偷摸摸地進行。它們在抗假維權方面投入巨大,但總是非常小心低調地採取行動,而且也只做一些踩點、取證等前期工作,之後報請監管部門介入。這種畏首畏尾的狀態顯示出企業抗假維權的尷尬。而鋻於正規企業在抗假方面的種種顧慮,監管部門也時常感到很難做。打假有時是把雙刃劍,企業不敢聲張,監管部門也不好大張旗鼓宣傳,不是為假者諱,而是實在不願意看到正規企業受連累,遭受消費者懷疑、拋棄的不利後果。

  不過,有假不敢打,打了也不敢説,這只會縱容制假售假行為,使其變得更加囂張,為害更廣更深。應該怎麼辦?其實答案很簡單,就一個字:打。俗話説:兩利相權取其重,兩害相權取其輕。在抗假維權上,企業怕這怕那,其實怕的只有一件事:承受損失。然而,如果見假不動,或者很低調地維權,長此以往,企業和社會將承受更加巨大的損失。“眼前的損失”與“長遠的更大的損失”這兩害相較,當然要取其輕,必然要選擇主動出擊,與監管部門配合打假,直至把假打盡趕絕。

  當然,要想把承受的損失降到最低,抗假維權還必須講究策略方法。首先,企業要充分利用自身資源,提高抗假維權的效率。現在許多企業都設立了專門的抗假維權部門,聘請有經驗的抗假維權人員、法律顧問等,形成一支具有專業素質的抗假維權隊伍,這就是一種很好的選擇。其次,企業還可以設立投訴熱線,並予以一定的舉報獎勵,最大範圍地鼓勵消費者舉報假冒産品。消費者是接觸假冒産品的終端客戶,可以提供假冒産品的流通地域、假冒産品的仿製細節等線索,方便企業組織人員取證。同時,企業要和分佈于全國各地的經銷商保持緊密聯繫,一旦發現假冒産品,及時反饋資訊,主動尋找掌握第一手制假證據。最後一點,也是最重要的一點,那就是企業在實施抗假維權行動時切勿急功近利,盡可能在獲取制假證據後,報請相關部門進行查處,最大化地實現打假成果,不給制假售假死灰複燃的機會和空間。

  只要企業在抗假維權上態度堅決,積極主動,那麼監管部門也就沒什麼好顧慮的,打假當然也就更堅決了。不過,在做所有上述事情之前,必須明確一個重要前提——從法律層面來看,職能部門是打假主體,企業的角色是配合打假,不能出現主體錯位。就政府打假而言,要在完善法律法規,落實打假責任,把打假利劍磨得更快,對制售假行為構成強大威懾的基礎上,充分發揮作為打假主體的作用,引導、協調、整合社會打假資源,在地區、行業和全國形成有效的協作打假監督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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