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招投標禁止組織標前會
- 發佈時間:2016-04-19 18:44:22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社貴陽4月19日專電(記者齊健)招標人不得組織標前會,不得組織潛在投標人進行現場踏勘……貴州省人大常委會和貴州省人民政府19日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了將於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貴州省招標投標條例》相關情況。
據貴州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李岷介紹,今年3月31日通過的《貴州省招標投標條例》在規範招標投標流程、促進公平競爭等多方面有所創新:
一是針對目前貴州省部分招標管理不夠規範、設置不合理條件的問題,《條例》明確,招標人不得以業績、獎項等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參與資格預審或者投標。
二是規定招標人不得組織標前會。《條例》明確,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應當以坐標圖示明確工程建設項目所在的地理位置,方便潛在投標人自行踏勘項目現場。招標人不得組織標前會,不得組織潛在投標人進行現場踏勘。
三是加強招標投標領域信用建設,對嚴重違法失信主體參與招標投標活動實行市場禁入。《條例》提出,將信用記錄或者信用報告作為實施監管的重要依據,健全失信懲戒制度。
據了解,2002年9月29日相關會議上通過的《貴州省招標投標條例》將在新條例施行的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