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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發銀行德陽分行違規以貸轉存虛增存貸款規模

  • 發佈時間:2016-04-19 15:01: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國經濟網北京4月19日訊 據銀監會網站消息,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陽分行違規以貸轉存虛增存貸款規模,被中國銀監會德陽銀監分局罰款人民幣30萬元。

  處罰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七十四條。

  主要負責人浦發銀行德陽分行行長顧積跬履職不力,對銀行違規以貸轉存虛增存貸款規模負有直接領導和審核責任。被中國銀監會德陽銀監分局警告並處罰款人民幣6萬元。

  處罰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以下為處罰全文:

  德陽銀監分局行政處罰資訊公開表

  (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陽分行)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德銀監罰字〔2015〕2號

  被處罰當事人姓名或名稱

  個人姓名

  單位

  名稱

  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陽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姓名

  顧積跬

  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案由)

  違規以貸轉存虛增存貸款規模。

  行政處罰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七十四條

  行政處罰決定

  罰款人民幣30萬元

  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名稱

  德陽銀監分局

  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

  2015年11月16日

  德陽銀監分局行政處罰資訊公開表

  (顧積跬)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德銀監罰字〔2015〕1號

  被處罰當事人姓名或名稱

  個人姓名

  顧積跬(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陽分行行長)

  單位

  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姓名

  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案由)

  履職不力,對銀行違規以貸轉存虛增存貸款規模負有直接領導和審核責任。

  行政處罰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行政處罰決定

  警告並處罰款人民幣6萬元

  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名稱

  德陽銀監分局

  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

  201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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