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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規來了,信用卡的“性價比”更高了

  • 發佈時間:2016-04-19 06:29:41  來源:杭州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記者 于潔婧

  “一刀切”的萬分之五信用卡透支日利率馬上就要成為歷史了,以後銀行信用卡透支利率有可能在此基礎上打7折;而信用卡“滯納金”也將退出舞臺,轉而被“違約金”取代;更大的改變是,你可以用信用卡充值支付寶了……

  近日,中國人民銀行發佈了《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信用卡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實施。

  《通知》明確規定,對信用卡透支利率實行上限和下限管理,透支利率上限為日利率萬分之五,下限為日利率萬分之五的0.7倍;並取消信用卡滯納金,對於持卡人違約逾期未還款的行為,發卡機構應與持卡人通過協議約定是否收取違約金,以及相關收取方式和標準;除此之外,還對信用卡預借現金業務有了調整。

  業內人士表示,此舉無疑將推動信用卡産業以及個人消費信貸的發展,那麼,這項新舉措又會給持卡人帶來什麼樣新的用卡體驗?對於持卡人來説,又有哪些切實的大利好呢?

  透支利率由發卡行自行確定

  日利率最低能打7折

  在央行的信用卡新規實施之前,透支利率標準一直是統一的,各家銀行並無差異。但從2017年1月1日起,現行標准將被取消,取而代之的是央行對信用卡透支利率只實行上限和下限管理,透支利率上限為日利率萬分之五,下限為日利率萬分之五的0.7倍。

  所以,我們可以算筆賬,以同樣透支10萬元來計算,現在每天的利息是50元,而如果打個7折,則是35元,一年算下來能省5475元。

  新規還規定,信用卡透支的計結息方式,以及對信用卡溢繳款是否計付利息及其利率標準,由發卡機構自主確定。由此看來,在對透支利率定價上,發卡行有了更多的自主性和靈活性。挖財研究院認為,以往發卡機構的業務同質性很突出,缺少自主權,此舉將促進各家發卡機構為搶佔更多的市場份額而積極創新。而持卡人也會在選擇信用卡時,將透支利率的多少作為一項重要的參考指標。

  另外,《通知》還取消了對免息還款期和最低還款額的統一限制。持卡人透支消費享受免息還款期和最低還款額待遇的條件和標準等,都交給發卡機構自主確定。對於持卡人則意味著免息還款期有可能延長,最低還款額也可以更低。

  “滯納金”變身“違約金”

  違約金交多少可“協議約定”

  近年來,由於高額滯納金而引發的爭議、糾紛不絕於耳。現階段各家銀行收取的滯納金比例由央行統一規定,為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的5%,但各家銀行政策不同,最低額度也不同。

  比如,如果持卡人上月最低還款額為1000元,但未還款,則需繳納滯納金50元,如果只還了500元,未還足最低還款金額,則需繳納25元。

  按照《通知》新規,滯納金將被取消,而是否收取違約金、怎麼收、收多少,雙方可協議決定,同時,不得收取超限費。發卡方收取的違約金及年費、取現手續費、貨幣兌換費等其他服務費用不得計收利息。

  一位銀行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對發卡機構來説,服務費用停收利息可能會造成銀行收入的下降,但對持卡人來説,新規對其利益有了更全面的保障,可以提高其用卡體驗。”

  提現額度升至1萬、為第三方賬戶充值

  向信用卡“借錢”更方便

  值得一提的是,信用卡新規還給信用卡現金預借“松了綁”。

  《通知》一方面明確界定了信用卡預借現金業務類型,將其分為現金提取、現金轉賬和現金充值三種。

  另外,《通知》還指出,要合理平衡持卡人提現需求和風險防範需要,將ATM辦理現金提取業務的限額,從每卡每日累計2000元,提至不超過人民幣1萬元;同時,《通知》還規定發卡機構可自主確定是否提供現金充值服務,並與持卡人協議約定每卡每日限額。

  “現金充值”,指的是持卡人將信用卡預借現金額度內資金劃轉到本人在非銀行支付機構開立的支付賬戶,也就是説,當持卡人沒有充足資金時,可用信用卡為其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賬戶充值。而這在新規之前,是不允許的。

  對於持卡人來説,體現額度的提升以及現金充值限制的取消無疑使向信用卡“借錢”更方便了,也更大程度上滿足了持卡人的現金消費需求。

  不過,記者也了解到,即便可以用信用卡為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賬戶充值,銀行的利息還是存在的。而且,預借現金是無法享受免息還款的,所以從取現當天起,銀行將按日利率萬分之五計收利息,並且按月計收複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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