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股設立子基金申請公告
- 發佈時間:2016-04-18 16:29:36 來源:湖北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湖北日報訊 為了充分發揮湖北省農産品流通基礎設施建設股權投資引導基金的示範、引領和撬動作用,引導社會資本進入農産品流通産業,加強農産品流通基礎設施建設,設立省級農産品流通基礎設施建設股權投資引導基金(以下簡稱“引導基金”),並納入省級股權投資引導基金統籌管理。根據《關於2015年全國農産品流通骨幹網建設工作的通知》(財辦建[2015]74號)的文件精神和《湖北省省級股權投資引導基金管理試行辦法》(鄂政辦發[2015]47號)、《湖北省農産品流通基礎設施建設股權引導基金實施細則》(鄂財商發[2016]23號)有關規定,發佈本申請指南。
為做好湖北省農産品流通基礎設施建設股權投資引導基金參股設立子基金的申請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子基金設立方式
湖北省農産品流通基礎設施建設股權投資引導基金設立子基金的方式包括與社會資本及地方政府性資金共同發起設立,或對已有股權投資基金增資設立等。
二、子基金申請者條件和要求
在中國大陸境內註冊的股權投資管理機構或投資企業可以向引導基金申請設立子基金,申請時應當確定一家股權管理機構作為擬設立子基金的管理機構。子基金申請者的具體條件和要求參見鄂財商發[2016]23號文的規定。
三、子基金的設立要求
子基金的設立重點投向支援冷庫和冷鏈物流集散中心建設改造、冷鏈物流監控系統建設,通過在其業務相關領域進行兼併整合,提高農産品冷鏈流通水準。支援大型農産品批發市場的建設,面向建設具有採購和跨區域配送能力的綜合性加工配送中心、産地集配中心,提升農産品流通效率。
子基金主要投資用於支援加強農産品流通基礎設施建設,通過減少流通環節、降低流通成本和推進流通創新等方面進一步加強農産品流通基礎設施建設,且相關投資原則上不低於子基金註冊資本或承諾出資額的60%。子基金的設立規模等具體設立要求參見鄂財商發 [2016]23號文的規定。
四、申報內容及要求
1.引導基金參股設立子基金為常年受理,分批實施。
2.申報方式為遞交紙質材料。申請人對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一致性負完全責任。
3.子基金申請人應按要求填寫《子基金申請書》,附上相關資料,全部資料準備齊全並加蓋印章後按順序裝訂成冊,一式拾份送至湖北省高新技術産業投資有限公司。
4.請有意向合作的投資人登陸湖北省高新技術産業投資有限公司門戶網站(http://www.cnhbgt.com)點擊本公告中的相關連結免費下載。
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郵科院南望山西路6號
郵編:430074
聯繫人:余婷
聯繫電話:18627864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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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高新技術産業投資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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