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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漢:11部門共用執勤用車

  • 發佈時間:2016-04-18 02:31:16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公車沒有了,改為每月給1000多元交通補貼。”4月11日,騎自行車上班的周處長,精神抖擻地走進武漢市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他説,騎車上班,不僅鍛鍊身體,又綠色環保。

  封存車輛等待拍賣

  今年4月1日起,湖北武漢市直黨政機關正式啟動封車。當天早上7點,記者看到,一輛黑色小車駛入位於武漢市委機關大院旁邊的解放公園路交會處的停車場。司機從文件袋裏拿出一張紙貼在擋風玻璃上。上面寫著:車輛封存,請勿觸碰。落款:市委辦公廳行政處。

  40多輛車被整齊排列停放在一片空地上,在此等待著仲介機構資産評估並拍賣。

  記者從武漢市車改辦獲悉,武漢市“四大家”、市車改領導小組全體成員單位,以及市商務局、統計局等市直黨政機關,已在車改首日完成封車。

  武漢市商務局車隊盧隊長過去負責調度52輛公務用車,服務市商務局、招商局及下屬二級單位,車改後保留下來11輛。1日下午5時45分,他一一核對52輛車的鑰匙、行車證、保險卡等證件,並分別按車牌號放進紙袋,鎖進櫃子,等待核驗查收。

  “監察部門剛過來給每輛車拍了照,如果沒有公務用車申請單,保安是絕對不會放行車輛出門的。”盧隊長告訴記者。

  公務用車申請單上有“起止地點”一欄,必須附帶參會通知。盧隊長説,如果多人參會地點在同一條線路上,大家就拼車出行。

  記者在市商務局的院子裏數了數,現有車輛資訊匯總表上的公車一輛不少,將院子停得滿滿噹噹。

  武漢市發改委一位公務員告訴記者,該部門3月31日下班就開始封車了。他邊説邊拿出手機點開打車軟體,“現在上下班靠它了”。

  參與車改工作的武漢市發改委副主任熊戰勳説,“武漢市級近90家參改單位,預計拍賣公車2000輛。目前,我們已確定公車拍賣的評估和拍賣公司的招投標工作。其中,評估公司有2家,拍賣公司有4家”。

  按照車改方案,武漢首場公車拍賣將於4月中下旬進行。處置公車所得收入,扣除稅費後將全部上繳同級財政。

  交通相關支出下降

  熊戰勳介紹,武漢市公車改革涉及人員範圍包括在編在崗的廳局級及以下工作人員,含機關行政編制工勤人員。改革取消了一般公務用車,保留了必要的機要通信、應急、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和符合規定的一線執法執勤崗位車輛及其他車輛。

  據了解,武漢車改後,將對相關參改人員發放交通補貼。武漢市公務交通補貼具體為:廳級每人每月1690元,副局級每人每月1590元,處級每人每月1040元,科級每人每月650元,科員及以下每人每月450元。交通補貼是改革性補貼,將列入財政預算,在交通費中列支,隨工資按月發放給個人,參改人員可以自行選擇公務出行方式。

  此外,武漢市各區、各部門和單位可以根據實際,從公務交通補貼中劃出一定比例作為單位統籌部分,集中用於解決不同崗位之間公務出行不均衡的問題;統籌比例原則上不超過補貼總額的10%。

  據了解,武漢市市級黨政機關公務交通補貼的保障範圍是7個中心城區,超出此區域的公務出行,按差旅費計。

  根據改革方案,“初步估算,改革後全市公車數量將減少50%以上,每年可節約公務出行開支8.66%。”熊戰勳説。據介紹,去年,武漢市直單位公車保有量為4000多輛。公開資訊顯示,歷年公車開支超2億元,如2011年市直機關、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達2.39億元,2013年為2.25億元。2014年開始,市級單位大多未採購新車。據武漢市財政局有關負責人估算,一輛公務車的年運作成本至少3萬元,加上司機工資、福利及保養、維修費用,大多超過6萬元,有的甚至超過10萬元。採取發放交通補貼的辦法,可以將相關支出降低到一半以下的水準。

  建立平臺保障用車

  記者了解到,武漢市實行公車改革後,質監、安監、物價、文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生計生、環保、城管、水務、國土規劃、城鄉建設等11個職能部門,有執法用車需要,但根據車改政策,不能保留公車,將共用40輛綜合執法執勤車輛。

  熊戰勳介紹,武漢市已建立市、區兩級跨部門綜合執法執勤用車平臺,為其提供用車。市級、區級平臺車輛數分別為40輛、24輛。具體來説,是以原來核定的執法執勤車輛編制數(扣除其中的特種專業技術用車編制數)為基數,市級執法執勤部門保留60%,區級及以下單位保留70%。如果有單位超過保留比例,將按照每輛每年6萬元標準,扣減單位公務交通補貼費;如果有單位保留車輛比例超過90%,則不發放公務交通補貼。

  車改辦相關人士説,相比以前車輛分散在各單位,綜合用車平臺讓車輛利用率提高不少,也從源頭上杜絕了執法用車公車私用的現象。今年清明節假期,武漢市相關部門對市直單位進行暗訪,未發現公車私用情況。未來,他們將堅持每月暗訪,一旦發現將嚴格處理。

  武漢市統計局一位公務員認為,車改後各個單位車輛大幅減少,單位公務用車尚不夠,沒有了公車私用的基礎。

  在機要通信用車、應急用車、調研及集中公務活動用車、外事及政務接待用車等方面,武漢市也制定了具體的公車保留範圍及標準。比如,專門承擔機要交通任務的單位和內設機構,可以保留現有的機要交通車輛;調研及集中公務活動用車保留車型以中巴車為主。

  妥善安置司勤人員

  車改後,武漢市會根據保留公務用車實際需要,合理設置司勤人員崗位,在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下,使現有司勤人員競聘上崗。

  其他在冊正式司勤人員,將通過內部轉崗、開闢新就業崗位、提前離崗等多種形式進行安置。如果這類司勤人員距法定退休年齡在5年以內,經本人申請,可以提前離崗。

  對於訂立了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的司勤人員,合同到期終止或雙方協商一致解約的,用人單位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對於沒有訂立合同的司勤人員,也要根據相關規定進行經濟補償。

  “車改是深得民心的好事情,大家對改革早有心理準備,也比較支援。”武漢市直單位普通公務員何先生説,公車改革不是一次簡單的新規,重要的是貴在堅持。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葉青認為,在公車改革過程中,要謹防“一邊車補照拿,一邊公車照用”的現象。對於開展公車改革的單位來説,要堵住某些人鑽空子的漏洞,還需嚴格執行武漢市公車改革明令,防止“車輪上的腐敗”再次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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