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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前買學區房變普通房 開發商稱與學校協議到期

  • 發佈時間:2016-04-17 10:04:00  來源:工人日報  作者:蘭德華  責任編輯:羅伯特

  4月13日,《工人日報》記者就北京市石景山區遠洋山水小區業主子女入學問題致電景山學校遠洋分校的相關負責人,得到的答覆是:相關政策已經在石景山區教委官網有公示,學校不接受任何採訪。

  對於這個擁有超過1.3萬住戶的大型小區來説,業主為了確保子女入學,焦急已有月余。

  “學區+房地産”已成為部分開發商的行銷方式,但一旦當初的入學承諾難以兌現,到頭來,卻讓望子成龍的業主在子女上學路上苦不堪言。

  辛辛苦苦10年,就為孩子能入學

  “業主子女可直接進入小學一年級就讀”“同等情況下,業主子女擁有優先權”……這是10年前,遠洋地産在位於石景山遠洋山水項目的售樓廣告中的內容。“當時,就是看在宣傳冊中承諾,業主子女能直接上景山學校遠洋山水分校,才決定高價買那裏的房子。”業主陳女士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説,“這對我們非京籍業主來説太有誘惑力了。”2007年,她以1.1萬元每平方米的價格購買了遠洋山水南區三期的一套房子,並認為孩子上學問題從此高枕無憂。

  然而,今年3月22日,小區各樓單元門上張貼的《關於景山學校遠洋分校取消共建的通知》,讓她與和她情況類似的業主如遇“晴天霹靂”。通知大致內容為,由於開發商、學校和區教委簽署的“三方協議”到期,此前承諾的業主子女直接就讀景山學校遠洋山水分校的情況已不再適用。

  “這個學校是遠洋地産、景山學校等共建的公立學校,2007年9月開學。因為是名校,當時學區房還一度因此漲價。”遠洋山水的另一業主李先生説,當時小區所在的西四環外還是城市偏遠位置。“賣房時承諾很好,後續教育配套卻不能一以貫之,如果共建項目是有期限的,當初就應提前告知,不能在業主毫不知情之下,突然出一個通告了事。”

  “辛辛苦苦10年,就是期盼女兒能就近入名校,但看到通知時,我真是不能理解。”該小區一位王姓業主説。

  教育地産走熱背後的“不確定性”

  以學區房為主打的教育地産,在多地受到市場熱捧已司空見慣,近年來,“天價學區房”屢見報端。而與此同時,房地産商以“名校”為噱頭吸引業主,但後續的教育配套卻不能落實並非個案。

  2015年,大連某教育地産項目,小區建成之後並未在約定時間妥善實施小區幼兒園、小學和中學的就近入學。

  記者注意到,近日上海市曝光的虛假違法廣告案,涉及房地産“學區房”虛假廣告。廣告內容中突出宣傳在建房地産項目周邊的幼兒園和中、小學校各一所,實際上由於項目尚未建造完成,廣告發佈時,地區教育管理部門並未對該項目學區劃分情況予以明確。最終該地産公司被上海市工商部門依法處罰款7萬元。

  “教育資源的分佈不均、家長望子成龍心態等因素推動教育地産持續走熱,一些地産開發商就在學區房上‘做文章’。”北京一地産經紀公司負責人向記者表示。

  但是,即便小區依照承諾配建了相應學校,但未來入學政策的不確定性,也不是房地産商所能把控的。

  這兩年,北京市教委對幼升小、小升初的政策進行了調整,取消了共建、合作辦學的方式,並頒布了京籍、非京籍適齡兒童入學新政。加之各小區之間適齡兒童數量和學校劃片範圍都存在變數,這使得學區房在數年之後能否符合學區條件,增添了不確定性。一旦入學政策或學區劃分調整,房地産商往往也無力左右。

  買學區房要多做功課

  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朱巍表示,業主在購買房子時,開發商有明確承諾的,雖沒有寫在合同,但同樣具有合同性質和約束力。

  業內人士提醒,購買學區房,一定要提高風險意識,同時購房人要將與戶口、學齡子女入學條件等相關事項在合同中寫明,明確違約責任避免糾紛、避免影響孩子就學。

  對於遠洋山水小區,記者多次聯繫遠洋地産北京區域負責人,均未得到回復。該公司相關負責人此前接受媒體採訪時認為公司不存在欺詐,願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同業主的糾紛。

  此前,石景山區教委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將在近期針對此事公佈具體的政策,目前細則還在進一步商討中。

  目前,北京市“幼升小”政策已經日趨收緊,對於購買二手學區房者,未來入學的不確定性也在上升。例如西城區規定,如同一房屋地址6年內有多個適齡兒童申請入學,則房屋産權人必須是這些適齡兒童的法定監護人。換言之,二手房購買者如果是為了學區才購房,必須確定前房主沒有用掉入學資格。(本報記者 蘭德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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