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不可“任性”
- 發佈時間:2016-04-15 08:32:23 來源:海南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 蕭清
自融自擔、遭遇擠兌、停業跑路……近期,網貸平臺(P2P)事件頻頻、問題重重,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據權威媒體報道,深圳市公安部門日前正撒開大網摸底P2P,這在國內尚屬首次。
以前,只有P2P發生兌付風險或惡性跑路事件時,公安機構才會介入。據了解,這次行動所蒐集的資訊遠遠超出了平臺交易性指標,已深入到安全性指標的方方面面,比如會計賬簿、憑證保管責任人、平臺維護技術人員、第三方支付合作公司及關聯賬號、平臺伺服器供應商名稱等。
其實,隨著去年P2P網貸“跑路”有所增加,整肅的警笛已經鳴響,年底,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和銀監會發佈了《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明確列出P2P平臺絕對不能觸碰的12條“紅線”,其中包括自融、眾籌等業務。然而,一些P2P對此依然置若罔聞、我行我素。今年以來,問題平臺數量不僅有所上升,更有知名企業因擴張或美其名曰“為企業輸血”,也深陷此漩渦,造成十分惡劣的影響。
金融創新本是好事,可成就誠信、良性的投資環境。但有些P2P打著網際網路金融創新的幌子,卻做出嚴重損害普通投資者的壞事。對此,國家豈能袖手旁觀。
依筆者之見,執法部門主動監測調查,一方面凸顯監管“待升級”的現狀,另一方面也昭示決策層“刮骨療傷”的決心。野蠻生長了三年多的P2P走到今天這個地步,不守規矩的成員終要為其“任性”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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