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錘頭鯊是“誤捕”? “誤捕”“誤賣”實為管理缺位

  • 發佈時間:2016-04-13 19:38:00  來源:新華網  作者:張玉潔 吳慧珺 張墨成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社北京4月13日新媒體專電(記者張玉潔 吳慧珺 張墨成)近日,三亞水産碼頭當街低價售賣錘頭鯊的消息被曝光,漁民的解釋是“誤捕”。春季正值錘頭鯊的繁殖季,這種無視國際公約的行為對於瀕危物種無疑是毀滅性的打擊。

  隨後是數百頭、總重達600公斤的錘頭鯊的肉被售賣。這麼珍貴的保護動物被傷害,卻將其歸因“誤捕”?那麼,當街售賣是不是也是“誤賣”?誰有權利斷言其是誤捕行為?

  漁民“誤捕”是當地漁業主管部門不作為所致。瀕臨南海的海南省是全國漁業重鎮,目前海洋裏現存大量的瀕危物種,就算一個漁民沒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街頭售賣無人阻止,可見大多數漁民並不了解海洋瀕危物種,存在捕魚誤區,其根本原因在相關漁業主管部門對漁民的海洋物種知識普及缺位。

  保護海洋環境,首先需要打破主管部門不作為導致的漁民認知誤區。保護並不能只靠事後處罰,打好去誤區的“防疫針”,才是保證動物不被濫捕、維持水域生態平衡的關鍵。漁業部門平日應當做好知識教育與巡查,幫助當地漁民樹立動物保護意識、完善相關知識,避免在捕撈作業中做隨意撒一網的事兒。

  保護動物遭受重大傷害的事件一旦發生,必須啟動嚴肅的調查程式,實行追責制,責任到人,徹查事件。錘頭鯊售賣事件被曝光後僅一天,就有漁業部門工作人員稱確定為誤捕。這樣的速戰速決,既有損漁業管理的嚴肅性,更難為公眾釋疑。

  事前不防、事後輕放,誤捕誤賣保護動物之事難絕。只有走出難防難管的思維誤區,謹防疏漏,確保每一個環節的職責堅守,讓魚鯊歸海,人海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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