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梅股東之爭始末 耗時漫長
- 發佈時間:2016-04-12 08:01:19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上海新梅的股東之爭耗時漫長,其中夾雜著公司的幾次轉型重組,並牽涉多起訴訟、仲裁。
大股東減持
公開資料顯示,2003年,興盛集團以2.3億元價格受讓上市公司上海新港66.56%股權。後經資産重組,上海新港改名為上海新梅。2005年11月,股權分置改革後,興盛集團持股比例調整為57.52%。2009年底到2010年一季度,興盛集團出售了420萬股上海新梅,但仍持有55.83%股權。
2012年11月,上海新梅發佈公告稱,公司第一大控股股東興盛集團以存續分立的方式,分立為上海興盛實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新興盛集團”)和榮冠投資,新興盛集團註冊資本由22000萬元減至12000萬元,榮冠投資註冊資本為10000萬元,分別持有上市公司28.23%、27.47%股權而居第一、二大股東,實際控制人仍為張興標。
2013年2月,上海新梅宣佈,2012年度的利潤分配方案為每10股送紅股8股,派現金紅利1元(稅前),扣稅後派現金紅利0.55元。
2013年2月,上海新梅推出“賣房買酒”方案,即以3.49億元價格向公司大股東新興盛集團轉讓其所持有的江陰新蘭房地産公司55%股權,同時向新興盛集團以2.73億元的價格收購其所持有的喀什中盛創投公司100%股權。由於喀什中盛從輔仁藥業處購買了宋河股份5%股權,此舉被認為是上海新梅間接投資了宋河酒業。但是,該方案尚未定型,上海新梅又宣佈引進戰略投資者南江集團,被市場猜測將進軍石墨烯行業。
從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榮冠投資經過9次減持,不再持有上海新梅的股份;而新興盛集團持股比例也降至8.5%。
開南賬戶組介入
從2013年7月開始,開南賬戶組悄然建倉上海新梅。而此前的3月份,上海南江從新興盛集團手中受讓上海新梅8.06%股權,而新興盛集團一度減持上海新梅至8.5%股份,幾乎與南江集團持股比例相當,市場一度揣測南江集團或將向上海新梅注入石墨烯等相關資産。但南江集團並未給上海新梅帶來實質性重組。
截至2013年11月底,開南係實際持有上海新梅14.86%股份。而到了2015年1月27日,開南係對上海新梅持股比例增至16.53%,構成第三次舉牌。
2015年1月20日,寧波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2013年7月至11月,開南賬戶組買入上海新梅股票,王斌忠在上海開南賬戶組合計持有上海新梅股票分別達到5%及10%時未根據《證券法》的規定履行資訊披露義務,責令王斌忠改正違法行為,給予警告,並處以50萬元的罰款。
2015年2月1日,新興盛集團將王斌忠及開南賬戶組等一共16個主體作為被告,上海新梅作為第三人,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判令自2013年10月23日起各被告買賣第三人股票的行為無效,判令各被告拋售2013年10月23日當日及後續購買並持有的第三人已發行股票所得收益1.75億元賠償給第三人。
新興盛集團訴稱,被告的舉牌行為屬於無效民事行為。同時,該行為嚴重損害了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股東的利益。該訴訟目前仍在一審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