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達新材實控人涉3宗罪被罰
- 發佈時間:2016-04-09 01:50:23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京報訊 (記者金彧)錯過聯姻分眾的宏達新材,其實際控制人朱德洪4月8日收到了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因涉嫌資訊操縱伴隨信披違法及內幕交易,朱德洪被證監會處以360萬元的罰款。
2015年6月17日,宏達新材及實際控制人朱德洪分別收到證監會的《調查通知書》。此後,朱德洪申請辭去了公司所有職務。
2015年6月3日,公司通過了與分眾傳媒的重大資産重組方案,分眾傳媒擬借殼宏達新材上市。但隨後的被立案調查成為宏達新材轉型中難以跨過的一道坎。
歷時近10個月的調查,此事終於接近尾聲。昨日,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表示,宏達新材實際控制人朱德洪涉嫌資訊操縱,伴隨資訊披露違法及內幕交易。
張曉軍稱,2014年5月至2014年12月,朱德洪與上海永邦合謀,利用資訊優勢連續買賣、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交易,影響宏達新材股票交易價格。此外,2014年,在宏達新材投資北京城市之光的項目中,朱德洪在確信城市之光業績有重大變化後,將相關資訊告知上海金力方執行事務合夥人李世雷,建議其賣出宏達新材。
對此,證監會決定對朱德洪累計處以360萬元的罰款;同時,對上海永邦、上海金力方及相關當事人處以5萬元到300萬元不等的罰款。
就在朱德洪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前兩日,宏達新材也收到了證監會的“免死金牌”,經調查,宏達新材涉案違法事實不成立,證監會決定結案,這意味著宏達新材不會因為違法而造成暫停上市。
不過,也正因為此前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宏達新材錯失了分眾傳媒457億元借殼上市機會,成就了七喜控股成為分眾傳媒借殼公司的喜劇。
目前,宏達新材仍在尋求新的重組對象,公司股票還將繼續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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